中新网10月9日电 日本新华侨报网日前发表署名评论文章称,近年来,随着中国研修生人员素质的提高以及全社会法制观念逐步健全,一些日本企业违法雇佣中国研修生的案件逐步被揭发出来。在日中国研修生越来越积极的自发维权行动,中国研修生的维权意识日益成熟。与此同时,日本在引进及雇佣外国研修生的问题上严重缺乏立法意识。文章呼吁日本根据当前社会发展的状况,修改外国研修生引进的程序,为外国研修生专门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健全日本国内的研修生劳动力市场。
文章摘编如下:
自日本实施“外国人技能实习·研修制度”,30余年来,中国因为劳动人口众多而且劳动力相对廉价,为日本的制造业、农业等各行各业输送了大量研修生。近年来,随着中国研修生人员素质的提高以及全社会法制观念逐步健全,一些日本企业违法雇佣中国研修生的案件逐步被揭发出来。观其违法行为,基本集中体现为不遵守日本法律规定的劳动时间、要求研修生超长时间劳动,以极低的工资“购买”中国研修生劳动力,剥夺研修生正常休息时间等各种现象。
与日本资方违法行为同时出现的,就是中国研修生越来越积极的自发维权行动。随着社会发展,中国研修生的维权意识日益成熟。较以往不同,中国研修生学会了充分运用日本民间劳动维权组织的力量,并学习了解日本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应该肯定,这表明中国研修生学会了利用合理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但同样应该看到,日本在引进及雇佣外国研修生的问题上严重缺乏立法意识。从身份上看,外国研修生不同于其他任何一种身份的在日外国籍劳动者。研修生来到日本是由其本国国内中介机构负责管理成组,进入日本后,则由日方接收机构管理,其中包括培训、派遣,此后又继续受到派往企业和日方接收机构的多重管理,可谓层层辖制、层层监管。而这层层监管的机构中却恰恰少了一重直接来自日本政府相关机构的直接监管。而研修生本人从身份上,最终则与日方工厂主形成了一种从属关系,日方工厂主构建的铁桶式的严密管理,外部力量难以渗透。
此外,至今为止,与研修生劳动体系最直接相关的就是日本政府于30多年前出台并最后一次于2010年7月修订的“外国人技能实习·研修制度”。说这个制度是法律,它却只能对研修生进入日本、培训及派遣等事项做出规定,如果雇佣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违反日本劳动法律的行为,便超越了这项制度管辖的范畴,缺乏法律所应有的规范作用;说这个制度不能算是法律,它又对研修生本人具有身份及行为等方面的严格限制。就是这种模棱两可、似法非法的制度,客观上给一些不法工厂主提供了违法的可能。此外,当日本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遭遇日本工厂主违法雇佣外国研修生时,也往往显出无力应对的状态。
日本引进外国研修生的制度已经延续了30余年,一些社会评论家已经将这一制度指斥为“桎梏”,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也在相关报告中指责日本的研修生制度是“人口买卖”,是在“出于不断增加的对廉价劳动力进行榨取的目的,使其在其言论、活动、身心健康权利遭到侵害的条件下劳动”。但是,从日本社会日益严重的高龄少子化看,日本引进外国研修生的制度不会停止,而且甚至还有可能延续很长时间。为此,日本应该根据当前社会发展的状况,修改外国研修生引进的程序,为外国研修生专门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健全日本国内的研修生劳动力市场。(张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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