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沙省省推荐移民计划引关注 中国申请人增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加拿大《明报》报道,近来被中国移民视为申请快捷方式的加拿大沙省省推荐移民(PNP)计划,从去年12月更改收件地点,改由移民部位于悉尼(Sydney)的“中央受理申请中心”(Central Intake Office)收件。虽然沙省解释更改收件地点是为了加速处理程序,但由于不久前沙省才被移民部批评,其对家庭移民的定义太过宽松,因此有关举动,已被解读为移民部介入监控计划的开始。
在去年12月1日之前,沙省省推荐移民申请人是向各自居住国家,所属的加拿大在海外签证办事处递交申请。
举例而言,在中国的申请人可向北京,或住中国南方省份的申请人,则是向香港签证办事处递交申请。但在去年12月1日开始,递交地点改成位于新斯高沙省(Nova Scotia)悉尼的移民部“中央受理申请中心”收件。
沙省推荐移民计划当中的家庭成员类(Family Members)与技术移民、企业移民、农场主人移民(Farm Owners)类别一样,为独立类别。
计划规定,凡是在沙省居住满1年的移民,不管收入如何,均能够资助一名家庭成员前来,而凡是在18岁至49岁之间的父母、兄弟姐妹、叔伯、姑姨,甚至表姐表哥等,均能提出家庭成员移民申请。
提供1万元财力证明
至于家庭成员移民申请的在海外的“主要申请人”(principal applicant)则从去年1月开始,必须提供1万元财力证明(定存证明),外加同一申请的成员,每人再加2000元的财力证明;同时,必须已在沙省找到工作,或证明有意愿找全职工作,即符合申请资格。
移民律师王仁铎指出,移民部早已注意到,沙省让兄弟姐妹、表哥表姐也能移民的计划,与联邦的家庭团聚办法差异太大,先是让海外移民官严查家庭成员类的资料,看他们与人在沙省的资助家庭成员(supporting family member)的亲戚关系是否属实,严查造假,并有申请人被刁难。
但无可讳言,对一些不符联邦家庭团聚资格的中国申请人,沙省的家庭移民申请,等于开启一扇门。移民顾问任立三说,不久前他才为一名申请联邦家庭团聚却不符资格的申请人,改办沙省的家庭移民。他表示,申请人其实是一名已取得永久居民资格的父亲,想申请超过22岁的女儿到加拿大,由于女儿已成年,不符联邦优先家庭成员的定义,只好改到沙省创办生意,再为女儿办理家庭成员移民,目前仍在申请中。
沙省PNP计划中国申请人增
沙省省推荐移民计划(PNP)发言人布尔热(Richelle Bourgette)指出,最近申请该省PNP计划的中国申请人确实增多。
她说,PNP计划的家庭成员类,申请人不一定已在该省找到工作,只要愿意找工作,又已提供1万元的财力证明,即符合申请资格,这给予申请人相当的弹性。布尔热表示,按照规定,不管是企业移民、技术移民或是农场主人移民,只要已具永久居民资格身分,且在沙省住满1年,即能够担任海外家人申请移民时的资助家庭成员(supporting family member),与联邦政府资助家庭团聚移民不同的是,资助一方并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只需要在过去六个月未领取政府福利。
沙省在2009-2010年时,总共核准了3400个推荐移民申请,约引进一万名推荐移民计划下的各类移民,包括家庭成员。在2008-09年时,沙省引进推荐移民总数达到7,8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