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批华人执照言论引发争议 大马官员被要求道歉
中新网2月18日电 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马来西亚餐馆业者申请租用店前停车位执照未批准,16日晚却遭前来取缔的官员撂下“华人申请执照是不会被批准”的狠话.
事发时,店员阿兴看到大概12名穿着制服的新山市政局官员乘坐1辆客货车及一辆罗里来到店门口,一下车就不由分说地将放在马路上的桌椅搬上车。这起事件发生于当晚9时15分,在新山大丰花园兴华粿条仔档口。事发时,41岁老板张杏华刚好不在店里。“官员把桌椅搬上罗里,我就把桌椅从罗里搬下来。当时外面还有4桌顾客。”
他说,他有跟官员说,该店有申请租用执照,可是官员没有要求查看。后来他也要求官员等一下,等老板到了再说,不过官员仍继续搬走东西,搬完了就走,并当场开出一张500令吉的罚单。他17日早与张杏华通过新山马青区团团长柯松达及新山马青区团公共投诉局主任萧福隆召开记者会,叙述事发经过。
他说,官员总共搬走了6张桌子、18张椅子及广告灯牌。张杏华抵达后,就开车寻找官员的踪迹,结果在柏兰宜广场对面的嘛嘛店看到官员正进行取缔,便走上前要求官员给予合理的解释,并出示申请文件。“该名官员就说华人申请的都不会被批准的啦!”
他说,他们之前也曾被取缔过,因此听从新山市政局官员的指示,申请租用停车位避免取缔。因此他已经于去年12月向新山市政局申请停车位执照,即在每天傍晚6时至早上4时30分租用商店前的3个停车位摆放桌椅。他说,每个停车位租用费是每月100令吉,他们租用三个,每月要付300令吉。他也有向当时建议的官员联络过,该名官员则表示批准程序需等待两至三个月的时间。
此外,他也接受柯松达的建议,前往报警。柯松达表示,有关发表歧视言论的官员应自我检讨,并向事主道歉。他也认为新山市政局应制度化解决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一个申请程序却要花两至三个月时间进行,是不合理的。他希望市政局官员能提升工作效率。
当晚接到通知前往了解详情的新山市议员黄培华受询时表示,将会在下个星期一的市政局例常会议上提出此事,并直接向新山市长布汉反映。他说,市议员不会庇护不负责任及行为不检的官员,他当晚有尝试联络有关官员,不过却联络不上。另一方面,他将会在听取双方说辞后,才建议当局采取行动。但他承认,申请执照尚未批准,执法人员仍有权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