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留化学武器伤人 两中国少年赴日诉诸法律败诉
2012年04月17日 16: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4月17日电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二战”已经过去半个多世纪,但是,战争的阴影及其带来的伤害却似乎从未远离。尤其是中国东北地区,曾经饱受战火之苦,而侵华日军遗留的部分化学武器也给当地居民造成了很多伤害。两名中国少年前往东京,为自己遭受战争期间日本军队遗留化学武器的侵害维权,但一审败诉。
2004年7月中国吉林省敦化市两名中国人——刘浩(16岁)和周桐(18岁)受到“二战”期间日本军队遗弃在当地的含毒气化学武器伤害,随后他们向日本政府提出诉讼,要求赔偿6600万日元。4月16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针对此案做出判决,驳回了原告方面的起诉请求。审判长小林久起针对此案表示“不能认定日本政府事前了解事故现场的情况和认识到应尽早实施防止事故发生措施的危险性”。
但是,东京地方法院认定侵华日军遗留的化学武器的事实,以及与两名中国人所受伤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表示“日本政府在推动处理遗留化学武器工作的过程中,没有做到防患于未然,实属遗憾”。
另外据悉,关于在华遗留化学武器造成的伤害诉讼案还有另外两起,2007年,东京高级法院已经判处原告败诉,日本最高法院终审依旧维持了东京高级法院做出的二审判决。(王婧)
【编辑:王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