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内政部:外国人在马产子并非自动获得公民权
中新网4月20日电 据马来西亚《东方日报》报道,马来西亚内政部副部长李志亮19日指出,外国人若在大马产子,孩子国籍必须根据父母的国籍,而非自动获得大马公民权,除非双亲是合法夫妻且其中一方是大马人。
他指出,尽管有很多国家落实在当地产子,孩子将自动拥有该国国籍,但大马并不承认在马国出生的外籍婴儿自动获得大马公民权。
他澄清,国阵政府不曾轻易颁发公民权给外籍人士,所有外籍人士若要申请大马公民权,都必须依据程序,因联邦宪法早已列明取得大马公民权的程序。
“若相关外籍人士没有与马国任何一个公民有血缘关系,他并不能在马国法律下申请成为大马公民。即使是香港影星刘德华也无法豁免,若他们欲申请大马公民权,也须依足程序,在大马居住至少5年,才能申请永久居留证。”
李志亮19日针对民联梳邦州议员杨巧双指责国阵政府以佳节健康活动的名义,协助外国人取得大马公民权一事,接受《东方日报》及《马来邮报》联访时,如是表示。
他说,若双亲其中一方是大马人,在大马出生的婴儿将自动拥有大马公民权,但前提是双亲必须是合法夫妻。“若双亲是不合法夫妻,但其中一方为大马公民,其孩子也必须依照程序,向政府提出申请,成为马国公民。”
他指出,内政部已将申请大马永久居民的居住年限,从原本须住满7年缩短至5年。在取得永久居留证(红登记)的2年后,相关人士可向政府申请成为大马公民,并在提出申请的来年获知申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