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餐馆合伙人诬告盗窃 西班牙侨胞据理力争
中新网8月17日电 据西班牙欧浪网报道,旅西华人常与朋友、家人合股做生意,偶尔发生争执、纠纷是在所难免的事情。近日,有侨胞在生意上的合伙人将股金50500欧元全部私吞,拒不归还,还恶人先告状,一纸诉状将侨胞告上法庭。
侨胞邢某在西拼搏近10年,从洗碗工做起,经历千辛万苦,终于拿到居留,并攒下来50000余欧元。2008年,邢某通过家庭团聚的形式将妻子和儿子都带到西班牙共同生活。这时,邢某的一个朋友吕某,提出与邢某合股开餐馆的想法。邢某见家庭已稳定,手上又有闲钱,就答应下来。最终经邢某与吕某两人商议决定,吕某出资80000欧元,邢某出资50500欧元,作为筹建餐馆的启动资金。
2008年10月,邢某、吕某经过长时间考察,终于在马德里市中心SOL广场附近找到理想的店面,经过近半年的装修、筹备工作,两人合股的餐馆在2009年1月正式开张。由于吕某出资较多,遂要求餐馆的法人代表写吕某自己的名字,至于邢某,只能算是合伙人,每月按时分红。他们商定好,邢某和吕某的妻子轮流收钱,邢某因有多年的从事厨房工作的经验,而掌管厨房内的事宜,吕某则负责跑堂。为了让邢某宽心,吕某夫妻两人给邢某立了一个字据,内容为:“今收到邢某投资饭店金额,50500欧元(五万零伍佰欧元)”,落款是吕某的签名和当天的日期。邢某非常信任吕某,未加思索地答应这个条件,收下字据。
餐馆正式营业以来,生意一直没有起色。2009年10月,邢某和吕某两家经商议,决定辞去餐馆内的两名工人,以节省开支。此后四个人的分工也做了调整:邢某和吕某负责厨房,邢某的妻子管caja,吕某的妻子跑堂。生意不像想象中那么好,使两家人心生隔阂,邢某觉得吕某是外行,根本不懂经营餐馆,而吕某夫妇担心邢某妻子在caja上做手脚。在四人的努力下,餐馆的生意有些好转,但邢某依然动了撤出股份的念头。2010年12月,邢某要求撤股,与吕某商谈到底是把店卖掉分钱,还是吕某将他的50500欧元的股金还给他,遭到吕某的拒绝。吕某认为,退股是件大事,希望邢某能再考虑考虑。由于餐馆开业以来生意不好,邢某夫妻两人并没有拿到多少分红,就开口向吕某夫妇索要生活费。吕某的妻子当即拒绝,引发邢某妻子和吕某妻子的大争吵。
根据吕某的供词,邢某夫妇不是餐馆的合伙人,那50500欧元,是邢某借给吕某的启动资金,不参与分红。邢某拿着字据,要求吕某返还这50500欧元的股金,被吕某以“没钱”为由拒绝。邢某没办法,只好起诉吕某。经过一年多的漫长等待,最终因证据不足,邢某被判败诉。
邢某败诉后,感到非常委屈。正在这时,邢某收到一封来自法院的信,信上称吕某以盗窃罪起诉邢某夫妇。吕某称,邢某和妻子是店里的工人,其妻子掌管caja,与邢某里应外合,有一次偷了3、400欧元,被吕某夫妇当场抓到。明明是吕某拒不还钱,如今还将邢某夫妇告上法庭,简直是恶人先告状。
邢某的律师表示,由于餐馆的法人代表只有吕某一个人,而邢某夫妇两人在店里上的是工人保险,因此很难替邢某摆脱盗窃的罪名。如果有证据能证明邢某两人是股东,那么盗窃罪就不攻自破了。
经过朋友的介绍,邢某将材料转到了Mendoza律师事务所,Juan Carlos律师认为,既然邢某是作为股东在店里上班的,那么官司就不能按照邢某是工人的方式来打,否则必输无疑。利用邢某手上仅有的证据—50500欧元的欠条,最终打赢这场官司,邢某夫妇被证明无罪。
至于邢某的50500欧元的股金,Juan Carlos律师说,目前正在准备继续上诉。因上次的案子胜诉,法庭默认邢某是餐馆股东的身份,因此下一场官司胜算很大,一定能帮邢某讨回他应得的钱财。(秦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