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争两层楼洋房 新加坡华人三兄妹打官司
中新网8月28日电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38年前,24岁长子获父亲资助买下26万元洋房。父母相继去世后,小妹在母亲遗物中找到引发家庭风波的信托契约,上面写着长子是受母亲所托持有该洋房。妹妹因此认为,这栋如今至少价值800万元的洋房,应该当作是母亲的遗产来分配。长子坚持洋房是他的。双方27日对簿公堂。
起诉人是排行第四和第六的妹妹庄美卿(58岁)和庄美芳(55岁),她们是遗嘱执行人。
受争议的是新加坡史蒂芬路附近罗彬径(Robin Walk)一栋两层楼洋房。答辩人庄荣财(60岁,商人)排行老二,上有姐姐,下有四个弟妹。1974年,他刚服完兵役,买下洋房。他当时未婚,父母住主人房,他与五个兄弟姐妹分别住在三个房间。后来,兄弟姐妹各自成家,搬出去住,其中一个妹妹后来过世。他娶妻生子后,一直与父母同住洋房内。
1988年,做贸易生意的父亲庄锦程未立遗嘱过世。母亲霍宝金(家庭主妇)于2009年11月过世,享年80岁,遗嘱没有提到这栋洋房。
资料显示,长子当年在办理买洋房手续的同一时期,到律师楼立下信托契约(trust deed),表明洋房是他受母亲所托,以他名义持有,并由他代为保管。
母亲过世49天后,一家人到自度庵为她举行超度,负责执行遗嘱的小妹分发遗嘱副本,并安排隔天在她家召开家庭会议。隔天,小妹在会上当着所有遗嘱受益人的面,爆出在母亲的保险箱里发现信托契约的事。
大哥庄荣财在会上承认当年曾签下信托契约,过后未曾取消契约,因此契约有效。排行第四的妹妹庄美卿说,既然如此,洋房应该归入母亲遗产。庄荣财回答:“尽管做吧”。
庄荣财也承认曾在几年前,以100万元抵押房子,取得银行贷款,最近又以250万元把房子抵押给银行。诉方指他当天并没说他才是洋房真正主人,也没有坚称买房的钱是他付的。
两姐妹指大哥说词反复
2010年5月,一行人到庄荣财的办公室开会,继续商议洋房的事。诉方指庄荣财当天不肯进行讨论,直嚷“我们法庭上见”,还挥纸张称有文件能说明买房钱是他付的。当四妹指他当时不可能有钱买房时,庄荣财才承认是父亲付的,还说他为了让母亲放心,不必担心被赶走无家可归,而让母亲保管信托契约。
当天会议双方都有录音,当作证据。
两姐妹27日通过代表律师沈木英指说,大哥说词反复,起初承认信托契约有效,过后又说无效,到了2011年提呈辩护文件时,才改称契约是个幌子,目的是避免房子落入追债人手中。
大哥:父亲资助买洋房
辩护律师开明德(Cavinder Bull)告诉高庭,2010年5月的会议气氛火爆,唯一继承家族生意的庄荣财给众人辱骂,指他没有妥善处理父亲资产。他当天所说的话,不可被断章取义。
根据庄荣财的说法,当年父亲反对他出国念大学,要他继承家族生意。莱佛士书院毕业的他,因此放弃大学教育,注册了独资公司。父亲为了补偿他,资助他买洋房,同时为免他因生意失败追债导致洋房不保,要他立下信托契约,虚称母亲才是洋房真正主人。
庄荣财说,他为了让母亲放心,不必担心将来被赶走无家可归,而让母亲保管信托契约。事隔多年,他已忘了契约的存在。
辩护律师指出,霍宝金生前立了多份遗嘱,但从未把洋房列为她的资产,可见她没有把洋房当作是她的。要是不包括洋房,霍宝金的遗嘱总值是400万元,大部分是公司股票和丈夫遗下的现金,其余8万元是珠宝首饰。
根据诉方说法,洋房应该按母亲遗嘱中的“剩余遗产”来分配,也就是1%归两个儿子,三个女儿各得16%,以及庄荣财的侄儿得49%。
辩方则指出,“剩余遗产”主要用来分配珠宝首饰等私人物品,而霍宝金是个在每件珠宝首饰上清楚贴标明要留给谁的人,很难想象她会把居住了30多年的屋子,以”剩余遗产”方式分配给后人。
诉讼案28日续审,预计审5天。(人名译音)(记者 谢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