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盼加拿大放宽投资移民每5年须在加住2年要求
中新网9月24日电 据加拿大《星岛日报》报道,根据加国联邦政府规定,投资移民若想保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须每5年在加国住满2年。在周六(22日)一个移民政策论坛上,有刚抵埠的陕西企业家坦言,既要坐“移民监”又要兼顾中国的生意很难,希望联邦政府放宽投资移民居住加国的时限。
加拿大联邦新民主党(NDP)周六在本拿比洛赫戴尔小区中心(Lochdale Community Centre)举办移民政策论坛,该党多位国会议员及移民律师均出席。
今年4月刚抵埠、来自中国陕西的投资移民盛先生表示,对5年须住满2年的居住时间要求感到无奈。他说,他在陕西的医疗和游戏产业都拥有公司,员工数百人,为满足居住时间要求,必须往返加中,每次都要在温哥华市坐1至2个月的“移民监”。
他说,希望加国能仿效新西兰或新加坡等国,放宽对投资移民的居住时间要求。
移民律师王仁铎建议,联邦政府可要求,须往返中国打理生意的投资移民,以预缴30万元税金形式完成移民缴税责任,而放宽居住时间要求。NDP国会议员西姆斯(Jinny Sims)说,会把盛先生等与会者的诉求带回国会。(王露)
【编辑:陆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