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中国研修生过劳死案和解 家属望悲剧不再发生
中新网11月23日电 据日本《中文导报》报道,中国研修生蒋晓东过劳死诉讼案历经一年多的法庭辩论于11月19日在水户地方法院达成和解。这是日本首例外国人技能研修生过劳死诉讼和解。蒋晓东工作过的富士电化工业和接收蒋晓东来日的白帆协同组合将支付和解金。
关于和解金金额虽然没有对外说明,但是原告代理人指宿昭一律师透露,“相当于日本人因过劳死所得赔偿”。虽然和解文书上没有明确写明被告承认了蒋晓东是过劳死,但是指宿律师指出:我们认为被告支付了相当数额的赔偿金,客观上就可以说明他们承认了这一点,承认雇用企业与接收机构违反了注意劳动安全的义务。
指宿昭一律师当天在水户市召开记者会,指宿律师指出:我负责接手的中国研修生过劳死诉讼终于达成和解。我们希望在充满欺骗性的外国人研修、实习制度下来日,由于超长时间劳动而身死异国的蒋晓东能安息九泉,同时为了不再出现该制度下的牺牲者,我们将继续要求废除这一制度。
指宿昭一律师还宣读了蒋晓东遗属对和解的发言:“经过十分痛苦的思考,我们接受了和解,希望如此悲惨的事情不要再次发生。”
蒋晓东过劳死始末
故蒋晓东,1976年9月6日出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2005年12月10日,作为外国人进修生来日本,从2006年12月10日开始,作为外国人技能研修生在日本工作,于2008年6月6日死亡。
蒋晓东原在一家叫做“富士电化工业”的公司工作,该公司是以金属涂饰及电镀加工为主要业务的有限公司。
蒋晓东通过中国送出机构赴日,合同规定,在研修1年以后,作为技能研修生劳动2年。研修、实习的内容应该是金属压缩加工,该公司的经营者向入境管理局的申报也是如此。但是他所实际从事的工作是镀金,同时,这家公司违反法务省入境管理局的规定,扣压了他的护照。
蒋晓东从第一年的进修生期间开始,一月加班100小时左右,在第2年以后的实习期间每月加班150小时左右,时间外加班经常化。蒋晓东除了平时每天加班3-5小时以外,星期六也和平时一样工作。有时星期日也不休息,休息时间每月只有2天左右,节、假日的休息只有新年和盂兰盆节。
2008年6月5日下午10点左右,蒋晓东在工厂宿舍里就寝,但在次日上午3点左右,突然鼾声如雷,把同室的同事都惊醒了。同事摇晃蒋晓东的身体,他的鼾声停止了。但到上午3点45分左右,蒋晓东发出了呻吟之声,在上午4点左右,因心肺停止死亡。
蒋晓东去世后的2009年8月7日下午,指宿昭一律师等在日本厚生劳动省举行了记者会,在记者会上指宿昭一律师传达了蒋晓东的妻子冯珠的话。冯珠说:我丈夫蒋晓东于2005年12月作为进修生到日本工作。他是为了女儿的将来,为了赡养晚年的父母,赴日本工作的,在日本镀金工厂工作期间,他经常打电话说:“工作的时间很长,很累”,但是我总是想:丈夫是非常健康人,3年后也会健康地回到中国来。但在2008年6月6日,丈夫的心脏突然停止了跳动,他就这样死去了。我抱着6岁的女儿,今后不知如何才好,眼前一片漆黑。而丈夫这样死在异国他乡,身边没有一个亲人,他真可怜。
蒋晓东被认定为过劳死
蒋晓东的家属方面指出:蒋晓东因为长期持续长时间劳动,且从事的业务是电镀加工这样的体力劳动,明显属于过重劳动。另据蒋晓东的妻子冯珠说:“蒋晓东出国费用合起以约3万5千元(人民币,其中包含保证金1万元)。根据中国送出机关的契约,如果违反契约没收1万元的保证金。如果随意回国的,或不认真工作,完不成指定的工作时,课20万人民币的罚款。保证人是蒋晓东父亲蒋洪根和叔父蒋洪友。”
因此,家属方面认为:蒋晓东即使被强迫从事经营者所指示的过重劳动,也不能拒绝。可以说,蒋晓东是在强制下从事过重劳动的。蒋晓东在赴日之前没有什么大病,也没有被诊断出异常。
当时律师指宿先生认为蒋晓东很可能是过劳死,要求警察方面对蒋晓东的遗体进行司法解剖,并到其它的中国研修生那里了解事情真相,还到上海去见蒋晓东的遗属。
指宿先生还提示:蒋晓东的经营者很可能为了掩盖致使蒋晓东过劳死的事实,对劳动计时卡等进行窜改。
蒋晓东的妻子冯珠说:我从日本的协同工会那里接到丈夫死去的消息,他们说丈夫是得病死的,对此我难以理解,觉得他可能是工作干得过多过劳死,因此请求日本的律师进行调查了。丈夫工作的公司的社长说他“一月只加班20个小时左右”。
但是我从公司经由律师送来的遗物中,发现一张记时卡的复印件。知道了丈夫一个月约工作350小时,加班180小时,明明白白公司是在撒谎。
听说去年日本有34名外国进修生、技能研修生死去。为了使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并澄清丈夫超长时间工作的严酷的事实,我为丈夫进行了劳灾申请。
当时这家公司所提供的蒋晓东的工作记时卡显示,蒋晓东的2007年11月份(从10月26日-11月25日为止的1个月期间),加班时间只有30个小时,但如上所述,这家电气工业公司在向蒋晓东的遗属交付蒋晓东的遗物时偶尔带进去另1张记时卡,据此,11月份的全部劳动时间约350小时,上班时间以外的劳动时间超过180小时。由此可见此公司为了蒙混过关,制造了一张假工作记时卡。
而根据2008年7月2日的解剖所见,蒋晓东直接死因是急性心不全,致死原因可能是致死性心律不齐和超急性虚血性心疾病。虚血性心疾病等是厚生劳动省制定的劳累过度死基准的对象疾病,医学上已经明确指出,过重的强制性业务是虚血性心疾病产生的原因之一。
2009年8月7日,蒋晓东的妻子向鹿岛劳动基准监督署长递交了其丈夫蒋晓东过劳死认定申请书,2010年,日本劳动基准监督署经过调查判断,认定蒋晓东的死亡是长期从事加班等原因造成的“过劳死”,给与劳灾认定。据日本厚生劳动省透露,外国人研修生因劳累过劳致死而给与劳灾认定的,尚属首例。2011年3月3 日,冯珠从日本鹿岛劳动基准监督署领取了作为补偿补助预付款的一部分保险金,总计约1100万日元。
蒋晓东的妻子赴日诉讼
2011年3月3日下午4时45分左右,蒋晓东的妻子冯珠等赴日,在日本厚生劳动省面会当时的日本厚生劳动省大臣官房政务官小林正夫先生。
小林正夫政务官首先就蒋晓东的过劳死向冯珠等人表示深切的哀悼,并表示希望今后不再发生这种事情。
冯珠含着眼泪说,希望日本以蒋晓东的过劳死为教训,不让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并请求厚生劳动省对蒋晓东的过劳死事件进行彻底调查,究明原因,并对研修、实习制度存在的问题和这一制度本身进行认真的研究、调查,不要让同样的悲剧在其他研修、研修生及其家属身上重演。
2011年3月4日,蒋晓东的家属等向水户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接收方的企业及团体赔偿5750万日元,经过一年多的诉讼活动,终于在11月19日于水户地方法院达成和解。
过劳死的研修生可能不止一个
在蒋晓东在日本工作及逝世的2008年前后,中国人研修生、研修生在日本死亡频发,健康管理堪忧,日本律师更是质疑有些研修生,研修生是“过劳死”。
2008年度(2008年4月-2009年3月),有35名外国研修生、研修生死亡,其中有22名中国研修生、研修生死亡。在中国研修生、研修生死亡者中,因劳动灾害死亡4名、交通事故死亡4名、病死1名、溺水死亡2名、肺癌死亡1名、肺炎死亡1名,而因脑血栓或心脏病突发死亡者高达9名,据有关方面反映,年轻人死于心脑血管疾病,多于业务上的过劳死有关。
而2009年度(2009年4月-2010年3月)有27名外国人研修、研修生因工作事故或疾病而死亡,数量之多仅次于2008年度的35人。
据悉,这些死亡的外国人研修、研修生的年龄大都在二、三十岁。27名死者中有9人死于大脑或心脏疾病、4人死于工作现场、3人死于自杀、3人死于自行车事故,还有死因不明者。从死亡者的国籍来看,中国21人、越南3人、菲律宾2人、印度尼西亚1人。
鉴于研修、研修生制度的种种弊病,2010年7月1日,由指宿昭一律师为共同代表、由多名日本律师组成的外国人研修生问题律师联络会向当时的内阁总理大臣菅直人、法务大臣千叶景子、外务大臣冈田克也、厚生劳动大臣长妻昭、经济产业大臣直岛正行、国土交通大臣前原诚司提出一份意见书,要求废除日本的外国研修生、研修生制度。
意见书认为,入境管理法改正案的“新的研修。技能实习制度”开始施行,但是法律的修正没有改变该制度的本质问题,因此该制度应该尽快废止。
首先,该制度引起违法现象多发,实习实行企业所进行的违反最低工资法、不付工资、长时间劳动和致使研修生过劳死、扣压护照和存折等非法行为多发。
技能研修生是指定受入机关的在留资格,通过监督管理团体、送出机关等复数的机关进行控制,受机关的奴隶般的支配。
其次,有关研修和实习制度的法律改正,主要是针对赴日第一年的研修生的法律改正,但在第二年以后成为研修生以后非法行为仍然多发,而实施对实习机关进行监督管理的团体协同组合反而助长实习机关的非法行为,法律的小小的改动,没有改变研修生制度为日本中小、零细企业获得廉价劳动力的本质。(张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