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华人阻止外孙打架 被误认动粗成被告
中新网12月20日电 据新西兰《乡音报》报道,日前,一名惠灵顿的华人新移民因在公共场所阻止孩子对他人动粗,被旁观者报警并被送上法庭。在律师和同胞们的协助下,这位家长才避免牢狱之灾。
几年前,方女士和丈夫移居惠灵顿。平日,女儿和女婿都忙着工作,不满5岁的外孙小文平时基本上都是老人家来带。
几个月前,老人家跟往常一样,带着外孙到附近的游乐场玩。在那里,他们遇见另外一家也是来自中国的家庭在带孩子小莉玩。两家平时已经认识,也就任由小文和小莉在一旁玩耍。
就在玩耍之中,小文和小莉居然打起来了。小文先是用球砸向小莉的面部,后者的脸顿时红了起来。眼见小孩打架,方女士赶紧上前,将小文拉开。与此同时,小莉的爸爸也上前安抚女儿。
小文平日的性格有些刁蛮,被拦住后开始哭闹起来,带着哭腔嚷嚷“我要打她”。方女士只得继续用力将外孙拉住,无奈年老体弱,她只能伸脚挡住小文往外扑的方向。
然而,方女士那伸脚的动作,却被十几米开外的三名白人女子看在眼里。三人认定方女士是在殴打小文,当场就报警,然后冲上前来,开始给小文检查伤势。
不多久,警察赶到。孩子打架竟然进入法律程序,方女士和周围的亲友都愣了。
在上周的庭审中,主审法官透露了三名报警者的部分证词。
三名报警者中,对方女士到底是怎样“打孩子”的供述并不一致。有说踢了一脚的,有说把脚伸向孩子的,最夸张的描述,是说方女士对着小文连踢了好几脚。
“当时我一看到这话,就觉得要找律师了。”小文的妈妈事后回忆说,方女士一直都是带孩子的人,无论如何也不会对着孩子连踹好几脚。而小文的爸爸也说,几年下来,方女士对小文宠爱有加,不可能这样踢孩子。另一名当事孩子小莉的爸爸,当时距离事发现场最近,也很肯定地说,方女士没有这样踢孩子。
经过两次开庭后,第三次庭审在上周进行。
在庭上,警方的检控官承认,经过检查,小文身上并没有需要接受治疗的伤痕。当天,老华侨黄先生出庭作证,向法官阐述了中国传统家庭结构和社会文化,力陈方女士的做法并无不妥。
经三个多小时的审理过程中,警方检察官的态度也有所软化。指控的罪名,从最开始时候最高监禁两年的袭击罪,改为最高监禁半年的一般袭击罪。
经过与控辩双方代表的协商,以及当事人自己的选择,法官决定不进入完全庭审,即不需要控辩双方召集所有证人出庭作证。法官判定,方女士确有不恰当的行为,但综合考虑之后,决定让其接受如何教育孩子的社区辅导。在辅导完成后,对方女士的检控可以撤销而且不会留下犯罪记录。在此期间,方女士可以离开新西兰回中国。
就这样,一场有点“无妄之灾”的法律风波算是尘埃落定。
究竟在新西兰,怎样教育孩子才是符合法律的做法?律师介绍说,根据最新的儿童保护法案,任何用肢体接触强迫孩子做某些事情的做法,都有可能触犯法律。
“比如说吧,你要孩子停止做某事,没问题。但如果你在这过程中发生身体接触,比如用力拖拉或者拽,就有可能被视为袭击。”一旦碰上有人报警,那就可能要跟法庭打交道了。(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