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华裔男子刺杀同胞案 嫌犯日记中记下事件过程
中新网4月9日电 据澳洲新快网报道,维州高等法院的陪审团获悉,一名华裔男子在一本笔记本中记下了自己如何在上午上班高峰期在一个火车站将另一名华裔男子刺死。
27岁的陈海明(Haiming Chen音译)不承认2010年4月20日在Clayton车站谋杀27岁的王俊杰(Junjie Wang音译)。陪审团获悉王某当时被刺了14刀。 检察官柏格(Susan Borg)在开庭陈词中称,陈某被监控录像拍到寻找王某的画面,然后在通勤者们众目睽睽之下用一把厨房刀刺向王某。她说目击者们称王某在尝试保护自己,但并没有还击。
柏格说陈某后来跑了,将那把黑色手柄的刀扔在一个花园里。他逃到了州际地区。警方在悉尼将他拘捕,并找到一本96页的练习本,上面的手写记录显示陈某承认杀死了王某。
法庭获悉,陈某被引渡后,双手铐着手铐的他试图逃跑,但被扭倒在地。
柏格称这两名华裔男子之间曾发生纠纷,原因是陈某向王某购买的一辆1992年款的丰田轿车。王某担心陈某没有转移登记。 辩护律师戴斯蒙(John Desmond)对陪审员们说,陈某杀死了王某是不争的事实,但受争议的是他当时的思想状态。
他说:“用刀刺向对方的时候,我的当事人并没有要杀死他或者造成严重伤害的意图。” 他说王某曾威胁和骚扰他的当事人,因为他的当事人曾打算放弃购买一辆没用的车。
据悉警方在王某的家中找到一张字条,上面写着陈某的地址,还有“欺骗我”和“转移”之类的词语。 陈某曾觉得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于是决定首先采取行动。
戴斯蒙称陪审员应该判陈某误杀罪名成立,因为他缺乏谋杀意图,谋杀罪名不应成立,因为他是在自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