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引航空界意见 质疑韩亚飞行员仓促中止降落
中新网7月25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为韩亚空难三名中国籍死者维权的律师团在一份文件中引述一名环球航空公司(TWA)飞行员Barry Schiff的话,指出当一架飞机接近目的地并降落至海拔500英尺以下后,必须将飞机降落的强度和速度稳定下来,绝不能允许它们发生显著的变化,若非如此,飞行员必须中止降落,重新尝试。
一架典型的波音777飞机以132节空速降落时,大约在着陆前35至42秒便会到达海拔500英尺的基准高度。以泰瑞孔(Anthony Tarricone) 为首的律师团质疑,为何韩亚航空的四名飞行员没有更及时地作出调整,要等到着陆前7秒时才试图中止降落。
失事当日天气状况良好,能见度不错,飞行员无论选择目视降落,或使用自动驾驶系统,都很适合。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NTSB)赫斯曼(Deborah Hersman)曾评论当日的天气说“飞行员不需要仪器便能安全地进入机场”。
律师团引述一名韩国飞行员对路透社记者的话,自从大韩航空一架飞机1997年在关岛坠毁后,官方鼓励飞行员更常利用自动化控制系统,以提高安全性。律师团猜测,相对于目视降落,韩国飞行员对使用自动飞行系统“感到更舒适”。
另外,律师团认为,韩亚失事客机的驾驶员李康国驾驶波音777飞行时数只有43小时,仍在培训状态。失事飞机上经验最为丰富的飞行教官李真珉是第一次监督培训生降落。失事后,韩亚航空宣布将加强飞行员驾驶新飞机的培训计划,包括加强目视飞行。(李修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