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西华社就辱华事件发联合抗议信 或法律手段维权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西班牙欧浪网报道,新年来临的时刻,本是一个喜庆的日子,但是就在元旦当天晚上,西班牙电视五台的一个小品却让所有旅西华人感受到了歧视,也给这个喜庆的日子蒙上了一层阴影。
在这个节目中,西班牙演员不光把中国人称作混蛋,还诬蔑中国人吃猫肉和狗肉。而这并不是该电视台第一次这样侮辱华人,事实上在2013年,该电视台就曾播出一档节目,在节目中大肆对华人中餐业进行抹黑和侮辱。
在节目播出之后,引起了当地华人社会的公愤,旅西侨界也及时开始行动,维护自身尊严和权益。
7日下午,西班牙多个侨团代表在西班牙华人华侨会所内举行了联席会议,就电视台播放辱华节目予以谴责并探讨应对措施。
西班牙华侨华人协会主席毛峰表示,这次事件十分明显就是针对华人群体的,在该节目中,采用了中国餐馆场景作为背景,其表达的内容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该电视台早前某栏目中的中餐馆使用猫肉、狗肉等辱华内容,在新年里就对华人进行这样的侮辱,是非常过分的。
他表示协会目前已经和中国驻西班牙大使馆进行了沟通,就下一步行动进行了沟通和准备,他们一致认为首先应当向该电视台提交书面抗议,看对方态度再计划下一步动作,最终不排除法律手段来解决此事件。
随后在场侨领代表就这一问题进行了积极的讨论,并代表各自协会在抗议信上盖上了庄严的印章。
在场侨领纷纷表示,这个节目在播出之后,对中国人从事的餐饮行业会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旅西华人应当团结起来,共同维权。同时也不给对方机会借机炒作。华人要适时地发出自己的声音,最好可以通过相关维权部门,表明态度,有效申诉。
附:旅西侨团联合向西班牙五台发送的抗议信:
西班牙电视5台总裁亚历杭德罗埃切瓦里亚先生及台长马里奥罗德里格斯巴尔德拉斯先生:
我们代表西班牙华侨华人协会等30多个旅居西班牙的华人社团,以及这些侨团的全体会员,向您写此信。
贵电视台在2014年1月1日跨年节目中播放的小品“二人桌”,公开对旅西华人进行羞辱、嘲笑、诽谤及形象损坏。该节目中扮演中国人的西班牙演员,把中国餐馆服务生丑化为一个愚蠢的而且欺骗客人的中国人形象,给客人吃猫肉、狗肉, 还被另一个西班牙女演员直接用脏话辱骂,所有这些场景,都配上了很可能是假的笑声和掌声,我们不认为这么低俗的引人愤怒的嘲笑会真正让一个民族—— 当然也包括西班牙人,觉得好笑而且为此鼓掌。这个表演在整个旅西华人界,甚至在中国,引起了广大民众极大的愤慨,西班牙在中国人民心中的形象受到破坏。
由此,所有以上旅居西班牙的华人社团一致决定:向贵台表示强烈的抗议和谴责!
在我们有着几千年历史的中华文明中,一直秉承着对文化和演出的尊重,正因如此,我们反对那些,冒犯和羞辱整个华人社会,塑造不切实际的华人形象,特别是恶搞华人餐馆和华人企业,或者通过恶作剧来进行不公平竞争的行为。有很多人正因为这样,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这些对华人群体的所谓“写照”由贵电视台广传播,不仅丑化了华人形象,并诱导人们产生对华人的错误认识。贵电视台是一家私营公司,其主要目的是获得利润 ,这本来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不能因此而忘记媒体的社会责任,违背媒体的职业道德,不对观众负责,不择手段侮辱华人。
旅居在西班牙的华侨华人一直都在努力融入到西班牙社会,并致力于为当地社会作出贡献。在红十字会组织的“一千个感谢”慈善活动中,华人团体一共捐献了超过捐助总数80%以上的食物,为在经济危机中煎熬的西班牙民众送去了温暖。在之后红十字会和西班牙王室举办的捐款活动中,我们也积极参与,并且受到了西班牙索菲亚王后的亲自接见和表彰。这些例子只是旅西华人所参与的所有活动中的冰山一角,但足以证明华人团体为了促进中西两国友好互助而做出的努力。此外,我们西班牙侨界在中西建交40周年之际,也受到了马德里大区政府的嘉奖,为那些为中西友好而作出杰出贡献的华人团体和个人颁发了奖状。但是贵台多次抹黑华人形象的恶迹,无疑是全盘否定了旅西华人和西班牙政府有关部门。
目前,有超过18万的中国公民生活在西班牙,我们努力工作,不断促进西班牙当地社会的经济、商业和文化发展。我们孜孜不倦,为西班牙的税收和社会保险作出了极大的贡献。自中西建交以来,中国和西班牙之间的关系一直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中国政府和旅西华人都热切地期望西班牙能尽快走出经济危机的阴影,同时也希望帮助西班牙吸引更多的中国游客和来自中国的投资。但是贵台在上述节目中的拙劣表现,显然与我们的良好愿望是背道而驰的,因为这不仅仅抹黑了华人的形象,同时也抹黑了西班牙在中国人民心中的形象。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强烈要求贵电视台为该节目播出所造成的伤害进行弥补,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应立即整改、纠正和澄清。我们要求贵电视台有关负责人作出书面道歉,并在与该节目收视率相似的时段播放澄清节目的内容。
各签署方一致表示,责成贵电视台尽快回复,承诺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避免对中西两国关系造成更多的伤害。同时我们保留对贵台继续追究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