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5日电 据菲律宾《商报》报道,菲律宾华商联总会12日接到移民局长办公室技术主任亚描示来函,告知菲华商联总会有关土生土长华侨更新其外侨身份卡所需提交之文件。
兹将移民局之申请条件列表如下:
A. 申请登记时未满14岁的本土出生外籍公民:
拥有永久居留权家长/请求者之公证请求信,要求签发外侨身份卡。
该土生外侨之国家统计署(国家统计局)核实出生证明书。
拥有永久居留权家长及外籍配偶(如有)之外侨身份卡与外侨居留证(民事)或土生居留证(NBCR)(如纸张式)影印本。
拥有永久居留权家长及外籍配偶(如有)之护照影印本(身份资料页及永久居留盖章页)。
B. 从签发日期起届满五年之更新者:
向移民局长要求更新外侨身份卡之请求信。
持卡人之原有外侨身份卡。
拥有永久居留权家长及外籍配偶(如有)之外侨身份卡与外侨居留证(民事)或土生居留证(NBCR)(如纸张式)影印本。
持卡人之护照影印本(身份资料页及永久居留盖章页)。
请求者/拥有永久居留权家长及外籍配偶(如有)之护照影印本(身份资料页及永久居留盖章页)。
C. 已年满14岁之重新登记者:
拥有永久居留权家长之公证请求信,要求重新登记土生外籍公民并签发外侨身份卡。
持卡人之原有外侨身份卡。
该土生外侨之出生证明书影印本。
拥有永久居留权家长及外籍配偶(如有)之外侨身份卡与外侨居留证(民事)或土生居留证(NBCR)(如纸张式)影印本。
持卡人之护照影印本(身份资料页及永久居留盖章页)。
拥有永久居留权家长及外籍配偶(如有)之护照影印本(身份资料页及永久居留盖章页)。
D. 补领者(5岁以上儿童或成年者):
申请人/拥有永久居留权家长之公证请求信,解释后来登记之原因,要求签发外侨身份卡。
该土生外侨之国家统计署(国家统计局)核实出生证明书。
拥有永久居留权家长及外籍配偶(如有)之外侨身份卡与外侨居留证(民事)或土生居留证(NBCR)(如纸张式)影印本。
申请人/拥有永久居留权家长及外籍配偶(如有)之护照影印本。
父母之结婚证书。
学历证明/文凭(如有)。
描笼涯居留证明书。
家庭照片(成年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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