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5日电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中国客工骆发明被控谋杀同乡案5月4日续审,被告的女上司供称,案发当天,她一早到工厂看到被告,他一言不发,拿起铁锤就连续敲她头部三次。
这名女上司黄欣萊(58岁)说,她跌倒在地后,被告还不罢休,双手掐住她脖子,说道“去死去死”,把她掐得昏了过去。事隔一年又八个月,她4日被控方传召上庭供证,被主控官问起被告是怎样的员工时,语气平和、面带笑容地说:“他除了有时脾气暴躁以外,是一个不错的员工。”
另一方面,被告的律师在盘问被告的老板时,也披露被告因为对死者在他的部门加班,分薄了他的加班收入,而感到不悦。
根据记录,从2008年5月至8月,被告的老板陈亚罗(73岁)虽然让被告做打扫,让他额外得到160元薪水,但是死者在同一段时期的加班收入近4200元,比被告的3000余元,高出1000余元。
被告老板否认偏心
不过,被告的老板否认偏心,并声称对被告和死者一视同仁。他披露,死者的加班收入较高,是因为他懂得做的工作有四五种,而被告只会压印一种工作。
来自江西的被告骆发明(37岁)涉嫌于2008年9月4日清晨6时40分左右,在亨德申路第94座组屋10楼单位用刀捅死室友龚会龙(27岁),犯下谋杀罪。
验尸报告显示,龚会龙因心脏、双肺和大动脉的刀伤而死。
被告和死者是同乡也是同事。两人在2007年2月来新加坡前已认识。起初,他们同睡一个房间,关系闹僵之后仍住同一屋檐下但不再同房。
被告也面对一项企图谋杀女上司黄欣萊和两项恶作剧控状。他被指在案发当天早上放火烧公司和用铁锤砸坏公司里六台机器、九台电脑荧光屏和一台传真机,造成24万7500元的损失。控方以谋杀罪提控被告,其余三项则暂时搁下。
被告案发时在压印(lamination)部门工作;死者则属于另一部门。
黄欣萊供称,2008年3月间,被告告诉她,他和龚会龙没有说话。被告也叫她不要要求龚会龙到压印部门工作,因为他需要加多些班,赚取更多收入。
2008年9月3日,被告原本同意加班。黄欣萊因一名员工没有上班,也叫龚会龙到压印部门加班。被告跟着指对方砸他的饭碗,两人起争执,并大打出手。
被告之后说他要请两天假。不过,被告的老板陈亚罗告诉被告,如果他第二天没去上班,就会把被告送回国。
不过,被告在傍晚6时,还是把请假单交给黄欣萊,说他不加班了,然后离去。
第二天上午7时15分,黄欣萊回到公司就遭被告以铁锤攻击头部和掐脖子。她在昏倒前,有听到焚烧东西的声音。
她过后被天花板上防火花洒喷下的水浇醒。她起身发现在她倒下处的一公尺外的走廊失火。她接着到楼下向保安求助。
根据控方在庭上提呈的证物显示,被告在案发六分钟后,发了一则手机简讯给家人说:“四位兄弟你们好,希望你们能帮我照顾两位贤至(贤侄)和老娘。来生再报兄弟情。”(部分人名译音)(记者韩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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