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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教育部拒绝尊孔国中迁校 八家华教机构不满

2011年03月21日 17: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21日电 据马来西亚《光华日报》消息,马来西亚林连玉基金、马来西亚韩江校友会总会、隆雪华堂文教委员会、新纪元校友会、槟城独中教育基金会等对教育部拒绝让尊孔国中搬迁至冼都,感到极度失望。

  8个华教组织发表文告说,教育部长慕尤丁以“该片校地已被建议作为国民学校的政府教育保留地”为理由,而要求尊孔国中搬迁,更表示准备搬迁的学校须自行寻找校地,并承担所有建校费用,是完全不合理的。

  “国民型中学和国民中学同属政府中学,教育部不能有差别待遇,歧视国民型中学,这形同剥夺国民型中学学生的基本受教权益。”

  文告指出,在1960年代华校改制风波中,政府和马华公会许下诸多承诺促使华校改制,包括董事会从此不必为经费操心,可减轻家长负担等。“因此华校一旦接受改制,其运作、保养、建设和发展的责任都在政府,而非董事部,教育部怎么可说觅地建校责任在董事部?这违反华校改制当年的承诺,也突显改制50年后,国民型中学还无法获得平等对待!”

  文告说,尊孔国民型中学和尊孔独中共用校园50年,随着学生人数不断增加,现有学校设施已经不敷所用,而且限制两所学校的发展。因此,8个华教组织促请慕尤丁显示诚意,为尊孔国民型中学提供校地和承担所有建设经费,负起国民型中学的建设与发展责任。

  此外,马华公会也应恪守60年代所作出的承诺,确保国民型中学获得政府的公平对待,莫让它成为国民教育制度的弃儿。

  8华教组织希望,在迁校课题上,尊孔国民型中学能够与尊孔独中丶华教组织和华团步伐一致,向政府争取应有的教育权益。华社应该结集力量,要求政府对国民型中学必须负起所有责任,包括提供适合地段让尊孔国民型中学建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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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凯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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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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