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针对沸沸扬扬的惠普消费者欲集体维权事件,惠普给本报记者发来声明,称针对未经证实事宜,惠普不方便发表任何评论。现在惠普仍然通过多种途径通知客户维修计划。
此前,有媒体报道,170名消费者已经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联合投诉,要求惠普召回缺陷笔记本。这也是惠普近期在华不断遭遇质量投诉以来,消费者所作出的最大规模反应之一。
消费者称欲集体维权
据媒体报道,购买惠普自2007年起销售的某些笔记本电脑的中国消费者发现,会不断遇到花屏、黑屏、高温死机、烧显卡、噪音等等问题,集中在DV2000、V300、4416S、6531S等型号的产品之上。2008年7月,惠普供货商英伟达曾公开承认某些型号的显卡有质量问题,并宣布该公司正付款给个人电脑厂商,由其处理所造成的问题。
此后,惠普也宣布,将为购买到问题笔记本的消费者提供延保服务,即当经惠普维修人员确认故障后,消费者可向惠普申请延保,延保期限为两年。但这一举措引起了消费者的强烈不满,并引发了媒体的广泛关注。
据悉,目前170名消费者的联合投诉在3月初已经正式递向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投诉方表示,已经有100余名律师加入了为消费者服务的行列。
惠普发声明称事件未经证实
昨天,惠普中国公司给本报发来传真,称此事未经证实,并无法发表评论。在公开声明中,惠普表示,从2007年11月开始,惠普主动针对部分HPPavilion和CompaqPresario笔记本电脑用户推出了有限保修服务完善计划。并非该系列的所有笔记本电脑均受此影响,目前受到影响的具体产品型号可以通过惠普售后支持网站查询。
另外,在中国,惠普通过多种途径通知客户该维修计划,包括电子邮件,该计划的网站,HP.com上发布的公告,网络论坛及一些大众媒体。
尽管希望将质量问题当作个案解决,但这显然不是消费者想要的结果。对于是否会如投诉中要求进行大规模召回,惠普人士没有做出评论,不过惠普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中国的确没有相关法律支撑召回,如果那个律师团真的提交了投诉,质检总局也受理了,惠普一定会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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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尚未正式出台
本报讯 在社会各界千呼万唤下,我国首部关于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法规至今没有正式出台,目前,171名投诉惠普问题笔记本的消费者,可说仍无召回法规可做依据。
早在2008年9月,质检总局对《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进行的立法听证会上,多数听证代表因正值“三聚氰胺事件”大背景,提出应在条例中赋予消费者申请缺陷调查的权利,建立相应机制,而不仅限于规定生产者和质检部门是启动缺陷调查的主体。同时,有听证代表建议,应规定质检部门的受理程序和时限、违反后的担责,如不能及时调查,消费者可享行政复议权利。
在2009年4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送审稿)》中规定,经确认产品存在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的缺陷的,生产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缺陷产品,主动召回缺陷产品,并向所在地的省级以上质检部门报告。生产者不主动召回缺陷产品,并向有关质检部门报告的,可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截至昨晚记者发稿前,国家质检总局尚未对惠普笔记本事件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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