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食品安全法,规定明星代言食品若出现安全问题,需负“连带责任”。对此,正在参加政协会议小组讨论的文艺界委员们展开热议。
演员收入是否受很大影响?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电影学院院长张会军说:“明星演员代言一个广告,少说也要上百万,而且只要一个半天就搞定了。而拍一集戏才10多万元,一部戏下来不但要耗几个月,而且加起来还不如一个半天挣得多,因此,这肯定对演员的收入有一定影响。”
“演员的本职就是演戏,真正接高酬广告的演员没那么多,所以影响不是太大。”郁钧剑委员说,“倒是商家的收益会受些影响。名人效应是广告的根基,名人不做广告了,可能会影响销路。”
追名逐利还是养德求艺?
姜昆委员坚决拥护这些规定。“明星的声望与号召力,常常可以影响社会各阶层、各年龄段的群体。演员需要有一种境界、一种社会责任。”
冯小宁委员说,作为演员,必须意识到他们的“生活作品”比“银幕作品”更需要责任的担当。众目睽睽下的明星们有义务塑造好自己的“生活作品”,做到“表里如一”,才能赢得受众的青睐和信任。
“法律的健全是好事,既然制定了,就必须执行,但仍可进一步完善。”冯小刚委员说,除演员承担连带责任外,质检部门、播放广告的媒体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演员应如何应对?
有委员建议,演员如果接拍广告,一定要谨慎。“必须预先检查产品的手续是否齐全,特别是要掌握权威部门的产品检测报告。一旦决定接拍,一定要亲自实地考察,甚至亲自尝试。”
还有部分委员建议,希望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更明确、更具可操作性。“连带”的具体含义是什么?承担的是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份额有多大?这些问题尚需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