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探访
宝丰:大病救助10万元
“要不是县里新农合与大病救助给补助5万多块钱,俺儿子看病花的将近13万块钱真不知道该怎么还”。刘二花(化名)是宝丰县商酒务镇焦楼村农民。27岁的儿子因先天性心脏病住院治疗,20天花费13万元。这些钱全是从村里一家一户借来的。这13万元钱,儿子出院后新农合报销46800元,大病救助近19701元,两者共计66501元。
刘二花是宝丰县3月30日启动大病统筹基金成立以来,首批享受大病救助的14名患者之一。
据财政局社保股负责人路艳介绍,宝丰县出台的大病统筹补助的对象,为参合农民或城镇居民当年度单次住院医疗费用在4万元以上的大病患者,每人每年度补助封顶线为10万元,在全省各地是最高的。
2009年该县卫生局专门调研中发现: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虽有效缓解了广大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状,但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尤其是年度医疗费用在4万元以上的病人,除合作医疗报销补助的费用外,年度人均自费还要承担3万~4万元,给家庭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在落实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合作医疗的基础上,宝丰县财政今年拿出300万元专项资金,设立大病统筹基金,建立大病统筹制度,解决参合农民因大病住院导致贫困及无能力支付住院费用而延误治疗问题。
据新农合办公室副主任牛永灿介绍,该县参合农民或城镇居民从2010年1月1日起,符合大病统筹补助条件的,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合作医疗报销之后,到县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办理补助。5人小组会签是否符合救助条件,由县财政局拨款到大病救助支付中心,再打入大病救助专门账户由患者家属取款。(胡心洁 王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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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在调整在摸底
围绕大病救助,记者从省市卫生、民政、社会和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到,政府相关部门或调研摸底,或调整措施,建立和完善大病救助体系有新的动向。
郑州医保在全省有示范意义
郑州市医保中心主任尚民生:目前参加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已达到146万(含省直),原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每一个自然年度最高可支付限额3.6万元,从今年4月开始,这个数字提高到6万元/年,加上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18万元/年。也就是说,郑州市的城镇职工就医,可通过医保最高报销金额由原来的21.6万元/年,提高到24万元/年。
自2007年2月启动的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加上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一个自然年度可最高报销6万元。目前郑州市参保居民已达到126万人。另外,2009年,还解决了大学生医疗保险,一年个人只需缴纳30元,可享受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等待遇。
目前,郑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与居民医疗保险的现行措施,在全省均具有示范意义。
大病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有所扩大
河南省卫生厅农村卫生管理处处长王耀平: 根据《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0年版)》,目前河南施行的新农合制度基本上有3种模式:大病统筹(大病统筹即住院费用)+门诊家庭账户、大病统筹+门诊家庭账户+门诊统筹、大病统筹+门诊统筹。为缓解大病患者的费用压力,从2010年起,全省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为70%,县级为60%左右。省、市级和外省的比例提高,由原来的40%提高到50%。
另外,全省去年将10种慢性病门诊费用纳入大病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基础上,今年又新增了5种慢性病大病,如再障、血友病等特殊疾病和精神分裂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等,均纳入了大病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其中,对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再障、血友病等特殊病种的大额门诊治疗费用,按不低于40%的比例报销。
按照国家新医改方案规定,河南省自2003年实行新农合试点设立有报销总额的封顶线,2003年为1万元,后提高到3万元,2010年提高至6万元。
针对低保的医疗救助有所完善
河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调研员张岩:民政部门在针对低保对象的医疗救助中不断完善机制,最大限度为特困大病患者“减压”。
之前的医疗救助制度规定,要求符合低保条件的救助对象个人先垫付住院治疗费用,然后出具相关材料申请医疗救助,这种做法致使部分无力支付个人垫付费用的患者,放弃或延误了治疗。为此,河南已在登封、南阳、焦作等地试行了大病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工作机制。即:定点医院通过医疗救助结算系统获得救助对象的救助信息后,垫付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和医疗救助应当给予的报销和补助资金部分,出院时救助患者只需缴纳个人自付部分。为保障此项措施的顺利实施,中央已给河南预拨专项资金2亿多元,我省也配套落实了4000多万元。
记者还从民政部门了解到,针对儿童大病救助,相关部门已开始进行摸底调查和病种筛选。(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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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捐助需合理通道
如何动员及扩大社会公益力量,给予大病困难群众更多的支持,企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力诺瑞特新能源有限公司郑州营销总监魏兴强,是一个热心慈善事业的企业界人士,他曾经多次组织对河南革命老区群众的捐赠活动,对于建立完善的大病救助体系,企业家能够起到什么作用?他认为,在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形势下,很多企业是非常愿意做慈善,非常愿意救助社会弱势群体的,但他们不知道该怎样去做,他们的善心需要纳入一个科学、合理的通道。目前我们的社会非常缺乏从事慈善救助的专业人士,至今仍然没有出台一部关于慈善的法律法规,没有法律的支持和保障,社会和民间的慈善救助就难以正常规范地运行。
另外关于慈善机构,善款使用情况的不透明,也影响了企业捐助的热情。参与捐助的人不清楚资金的流向,就感觉不到捐赠的价值。
以企业的名义成立专门的慈善基金会是一个可以尝试的方式,不仅能扩大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还能对企业的经营产生良性的影响,某种程度也是一种慈善营销。企业做慈善救助活动,在回报社会的同时,也能再度收获回报。社会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家意识到这一点,更自觉地投身到慈善救助的事业中来。
政府还应该出台更多的政策,鼓励企业的慈善捐助行为。现在企业的慈善捐助是可以抵扣所得税的,如果政府能把这个抵扣的额度再提高一些,相信会有更多的企业家积极捐助。
“国外药企通过捐赠体现社会责任,但也要靠政策激励。”魏兴强分析,“按国外财税制度,药企捐赠给社会慈善组织药品,可以免去50%税收。国内对此免税13%,且是利润的13%。国内药企没动力进行捐赠。”
榜样的带动力量也是不可忽视的,像中国首善陈光标所在的省份,慈善捐助就进行得如火如荼。如果我们河南的108个县,都树立一个救助的目标,发动政府、社会和企业的力量,拓宽救助的渠道,齐心协力就有可能解决这个难题。
河南省天慈公益基金会是2009年5月由天明集团捐赠200万元、发起成立的非公募基金会,致力于助学助孤项目和公益文化传播与交流等慈善事业。基金会执行秘书长张欣认为,目前河南的贫困人口数目太大,政府财力有限,因此民间的慈善力量参与大病救助是非常有力的补充,也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民间的慈善救助需要建立一套完备的机制。
中国人是不乏善心的,但还有很多人得不到帮助,其中不乏制度缺失和信任缺失的原因。就像现在很多需要救助的人自己上街寻求捐助,会被人们认为有诈骗的嫌疑。如果有一个社会公众信任的、美誉度很好的慈善机构,定期向社会公布急需救助的人员名单,相信情况会有很大改观。而且慈善机构必须有专业的从业人员,捐款的使用必须公开、公正、透明。
在国外,很多救助行为都是由专业的慈善机构来承担的,美国有7.5万家慈善基金会,而中国目前仅有1500家,而且大多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等经济发达地区。贫困落后地区普遍存在需要救助的人群太多,而专业的慈善机构又太少的情况。(雷路展)
深度观察
大病保险需商业创新
多位医保专家指出,解决大病负担问题是一套相互补充的系统制度,即逐步建立国家医保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购买医疗商业保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救助三方结合的大病救助机制。其中医改专家,北大政府管理学院教师顾昕认为,要建立长效性机制,商业医疗保险需要发展,还要有创新。
目前中国专业性的健康医疗保险只有4家,“规模不大,竞争不足。”顾昕这样形容现在的大病医疗保险市场。商业医疗保险保费高,赔付满足不了参保者的预期,原因在于竞争不充分。据顾昕估算,中国健康险利润率高达60%,“这充分说明了目前中国的商业保险市场,针对大病医疗保费高,理赔少。”
2006年,全国健康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是1.27%(2000年仅为0.28%)。而发达国家的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该国卫生总费用支出比例,一般是10%~15%。
由此可见,我国的商业医疗健康保险公司发展非常不充分,主要有政策和专业障碍。尤其是专业障碍,如何保持基金运行,为参保者提供服务,并监督医疗机构。“仅是保险精算不行,还需聘用懂医疗卫生的专业人才。”顾昕建议。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陆海总监告诉记者,要想有效地对大病困难人群进行救助,最好能由政府出面统筹,建立一个大病互助基金,由专业的保险企业来运作和管理。利用成熟的资本运作经验,使基金不断增值,并利用保险精算来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能使大病救助基金运转得更加健康高效。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还有一些互助保险组织的经验值得借鉴,例如1996年6月成立的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创办、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团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其北京办事处以各级工会组织为依托,在职工中开展了“职工安康互助保险”、“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等险种,近几年还推出了“职工特种重大疾病互助医疗保险”,把11种重大疾病都将纳入职工互助保险范围,缴费金额较低。据了解,目前这种合作保险的形式依托全国各地工会组织,已经形成了规模适当、管理有效的互助合作保险模式。(雷路展)
深度观察
献爱心也要可持续
郑州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张春香是市青少年大病救助基金的发起人之一,张春香说,为什么许多人愿意捐建博爱卫生院、希望小学和科研机构,而对大病救助的捐款少之又少呢?有着多年红十字会救助经验的张春香认为,捐建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地方,几十年、上百年人们都能记着。而大病救助,即使捐助几百万,能挽回他的生命吗?谁也不敢打包票,因为大病中许多是不治之症。
并且,这些捐款对于救助大病患者来说,不具有可持续性。不是说一有了灾难,大家就轰轰烈烈地捐款,没了,就不捐了。大灾大难来了,再呼吁捐款,有时已经晚了,如果有现成的救灾救助款,就能够在灾难面前做到不慌不忙。
张春香说,郑州市有700万人口,哪怕有一半人即350万人,每人每年捐助10元钱,一年就是3500万元,3年就是一个多亿。一年从中拿出500万元,就可补充大病救助。不是有了一个病人,媒体联合有关部门一呼吁,捐个几万、十几万甚至几十万,这个病人就有救了。但这救助的是一个个体,不具有可持续性。
5·12大地震和今年的西南地区特大干旱,大家都愿意捐款,并且媒体竞相报道。但对病人的捐助,许多捐助者通过红十字会和医院转交捐款,但不敢留下姓名,不愿与被救助者见面,更不敢让媒体报道,这样的事例张春香见多了。因为他捐款了,呼唤而来的不是爱心,而是一大批求助者,他根本招架不了。可持续性的献爱心,才能更有效。张春香认为,大病救助,把个人爱心演变成政府机制,一种行之有效的救助机制,这比千万人的爱心捐款更有力量,是行之有效的救助机制;解决大病高额医疗费用,最终还得靠长效机制,而不是人们一时奉献的爱心和热情。
如何建立长效机制?目前仅靠公益组织进行大病救助,筹资难,实施难。张春香认为,要想让更多需要救助的孩子得到帮助,仅靠红十字会这样的民间公益组织是不够的,解决此类问题的根本之道是有制度性保障,是家庭、政府、社会多方的携手,是可持续性的救助,政府应每年拿出启动资金,慈善家再捐助一部分,个人负担一部分,大病救助也就不成为大的问题了。(胡心洁 曾燕)
志愿者说
从制度上确保 慈善不受伤
从2004年就开始从事白血病患儿救助的青年志愿者冯贤(化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及了大病救助应建立更广泛、更深入机制的想法。
“无论政府、企业、慈善家的资金支持有多少,治疗个案,都仅仅是‘治标未治本’。以白血病为例,其存在的遗传因素极小,患者中近50%为儿童和青少年,根源在哪里?在救助大病患者个案的同时,相关部门应着手做好病因查找、治疗跟踪和全民科普宣传等工作,从根本上、大范围解救于民。”冯贤说。
她认为:“国家还应对药品销售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如白血病的治疗药物,销售渠道基本处于‘垄断’状态,一支出厂价仅300元的抗生素,到病人手中已涨到了1000元,而患者却因在市场中买不到此类药品,只能在病房内‘负担’高价。如此一来,就连慈善捐款也因药价虚高打了水漂,被救助者的受益,不及从药品中谋利者多,慈善因此十分‘受伤’。”
“大病救助急需建立有效良性的救助机制,现在的大病患者家属,把媒体、官员、甚至志愿者作为‘救命的稻草’,从事志愿者工作多年,我一直没有公开自己的身份,因为我也担心有一天打开家门,眼前是一片跪倒求助的人,即便我能承受,我的家人也会难负其重!”冯贤最后说,希望政府尽快加大大病预防的科普宣传,一个国家和社会的进步不可能仅依靠极少数精英来支撑,每一个国民的生命都是国家的财富!(李林)
网友声道
对捐助应有“喝彩”机制
网友狼图腾:对于热心捐助的人士,社会应当建立一套“喝彩”机制,不要仅停留在口头表扬上。能不能建立一套“社会捐助信用系统”,把捐助者的捐助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存档,一旦他们遇到困境,社会将优先对他们进行救助,这是对善行的一种实实在在的褒奖。这就像社会鼓励无偿献血一样,可以鼓励更多的人加入到慈善捐助的队伍中来。
预防大病从源头抓起
网友梦冰:圣诺亚的《大病救助白皮书》提出了资源用于救助患者的同时,更要着眼于防病和大众保健科普知识的宣传。让每个人都来远离大病。尽量从源头到下游都重视起来。大病病理性的研究调查很关键,我们的社会学家和医学院的研究人员们,准备好这样的课题调研,并且提交国民卫生保健部门了吗?
大病救助儿童与成人不应区别对待
网友Sunday:希望大家都能够看到一些青年患者其实处境更艰难,他们不如儿童容易得到关注。他们的父母更为悲惨,已经失去了生育的能力,自己成年的孩子如果不治身亡,这些父母几乎都有“跟着一起走”的心理。所以,特别呼吁在“大病救助”中,没有儿童和成年人的区别,至少在救助立法上不应该被区别对待。
完善大病治疗方案
网友小杰:大病的治疗,很多存在治疗方案不成熟,预后复发可能性高,并发症多等特征。而且药物研发技术由少数国际大公司垄断,医药费用昂贵。如何从行政上立法让这样的可怕花费减少下来,值得我们所有制药公司,药物流通环节,制订治疗方案的医生,卫生部门的相应专家一起来积极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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