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金樽商贸有限公司准备招刘先生为公司押运,刘先生交了248元的体检费给公司后,在第二天到公司指定的绵阳市天诚医院做了体检
-负责招聘的刘经理告诉刘先生因有乙肝,体检不合格,公司不予聘用,且体检费自行承担
-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科的工作人员表示,除餐饮、医疗、保育等服务行业外,其他工种不得拒绝录用乙肝及乙肝携带者,刘先生可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仲裁
12月5日对绵阳市民刘先生来说是愉快的一天,因为他从学校毕业半年了,第一次找工作就被一家公司录用当押运,并于当天参加了体检。然而,昨天,当他从公司负责招聘的人手中拿到体检表时,该负责人告诉他,由于他患有乙肝,公司拒绝录用。“现在国家不是明文规定单位不得歧视和拒绝录用乙肝患者吗?”刘先生心生疑惑。
查出乙肝病毒公司拒绝聘用
昨日上午,记者在绵阳见到了刘先生,记者从他拿出的绵阳市天诚医院检验报告单上看到,乙肝表抗原一项清楚地显示着“阳性”。
“有没有乙肝我以前也不知道,这是我第一次找工作。”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今年19岁,刚中专毕业半年,4日他第一次外出找工作。到了绵阳人才市场,很快被绵阳金樽商贸有限公司看上,准备招为公司押运,每月2200元。这对刚踏入社会的刘先生来说,无疑是一件高兴的事。“公司负责招聘的刘经理跟我说,只要第二天去体检了,我就可以正式上班了,试用一个月后返还体检费。”刘先生说,当天他和另一人每人交了248元的体检费给公司,并在第二天到公司指定的绵阳市天诚医院做了体检。
昨日,刘先生高兴地到公司准备正式上班。可到了绵阳金樽商贸有限公司后,负责招聘的刘经理则拿出体检表,说他有乙肝,体检不合格,公司不予聘用,而且体检费自行承担。
对此,记者采访了绵阳市人民医院雷医生,他表示,乙肝表抗原呈阳性,表示该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但不影响正常工作。
公司经理:公司有公司的规定
“我们公司招聘时就明确规定,体检合格且试用期一个月满后,将全额返还体检费。如果体检不合格,如患有传染病等,则不予聘用,且体检费自理。”刘经理解释说,因为刘先生所交的钱已经用于了刘先生的体检,而且刘先生还没有给公司带来任何效益,所以根据公司规定,体检费不可能退。
而对于公司不得拒绝聘用乙肝及乙肝病毒携带者,刘经理表示,其实公司也是为刘先生好。因为以前他们公司也有一名乙肝患者,其他同事知道后都躲得远远的,最后该员工自己辞职了。“而且我们公司有自己的食堂,很多员工要一起吃饭,如果我们录用了他,其他员工肯定会有意见,”刘经理说,“虽然国家有国家的规定,但我们公司也有我们公司的规定,不会因为他一个人而影响其他员工。”
劳动部门:可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仲裁
是否是和乙肝或乙肝病毒携带者一起吃饭就能传染上吗?
绵阳市卫生局医政科一位姓向的女工作人员表示,一般经水和食物是不会感染乙肝的,因为乙肝只经血液传播、母婴传播、性接触传播等。
同时,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科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表示,除餐饮、医疗、保育等服务行业外,其他工种不得拒绝录用乙肝及乙肝病毒携带者,“刘先生可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仲裁,但由于所交的体检费自己用于了体检,要求退还体检费的请求难以得到支持”。记者查询到,《就业促进法》明文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成都商报 汤小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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