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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儿子7岁了,眼看要上小学,可家住甘井子区的李女士对自家所在学区十分不满意。和丈夫商量之后,两人通过中介在沙区买了套“学区房”。因为是买第二套房,按规定首付必须为40%%,且利率也没有优惠。这时,售楼小姐给夫妻俩出了主意———假离婚就可以享受第一套房的20%%首付的待遇了,手续办完后再复婚。
李女士没多想就和丈夫王先生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李女士用两口子一同积攒的12万积蓄,又从自己父母那里借了6万元交上了首付,并以“丈夫”的名义办了房证。因为是借父母的钱,李女士也没有写借条。
一切手续办完后,李女士又和丈夫办理了复婚。就在一切都向着李女士希望的方向发展的时候,一个短信打乱了李女士的生活。
7月末的一天,李女士上班时突然接到好友的一个短信,说看到她丈夫和一个女人在宾馆开房。李女士急忙打车到了那个宾馆门口,等了不到半个小时,就亲眼目睹丈夫和一个女人挽着手离开。李女士顿时眼前发黑。事后,李女士丈夫虽承认了错误,李女士也试图修复双方感情,但是内心倔强的她再也容不下曾经背叛过自己的丈夫。而丈夫也逐渐失去了耐心:你起诉吧,随法院怎么判!律师解读:
辽宁祥远律师事务所主任侯建文律师分析,李女士现在离婚,在财产上将会很被动。因为第一次所谓的“假”离婚时,双方没有办理财产分割,实际上其丈夫对第一套房产还有权利分割。关键是第二套房屋,因为是两人离婚后办理的购房手续,所以这套房产就成为了李女士丈夫的个人房产。至于在买房子期间借自己父母的钱款也因为没有留存证据,使李女士变得很被动。律师建议李女士可从中介、卖主等方面取得对自己有力的证据,要求法院适用最大诚信原则判案,对于李女士来说还是有很大机会的。记者翔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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