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钉钉子精神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5月14日至15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将在北京举行。此次高峰论坛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三年多来最高规格的论坛活动,也是2017年中国重要的主场外交活动,对推动国际和地区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引起了国内和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这一倡议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果?接下来又如何进一步展开?企业如何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作用?围绕这些问题,本报特邀请相关部委、智库、企业家进行“三方会谈”。
主持人 王翠娟
学习时报:“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已有三年多时间,在这期间,我们取得了非常多的成果。请您概述一下这些成果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欧晓理:从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到2014年写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议,正式成为国家的重大发展战略,“一带一路”倡议提出时间虽然不长,但其影响和建设成效远超预期。
从国内来看,在这短短的三年时间里,我国研究制定了“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规划,发布了共建“一带一路”的愿景与行动,作出了顶层设计,绘制了宏伟蓝图;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与许多国家开展了战略对接,达成了许多共识;国内各方面对“一带一路”的认识在不断深化,参与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热情持续高涨,一系列探索和实践有序展开,一些重要专项工作也取得了良好的进展。目前国内,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办公室统筹协调,地方部门分工负责,以企业为主体的推进工作机制已经形成。
从国际来看,“一带一路”倡议一提出,就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和一些国家的积极响应。由于“一带一路”巨大的感召力和吸引力,再加上国内各方面的努力,截至目前,已经有100多个国家表达了希望参与这一进程的意愿,中国已经跟40多个国家签署了5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的相关协议。“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之后,预计这一数字还会实现一个大的跃升。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国际产能合作为“双核心”,中老铁路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启动实施,与沿线30多个国家开展了机制化的国际产能合作,沿线50多个国外产业园区建设顺利,中白工业园、泰国罗劳工业园等国外园区加快发展,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一张非常亮丽的名片。同时,一些人文交流、民间交往等也在同步开展,可以说“一带一路”的“势”已然成形。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去年11月17日,联合国大会做出决议,提出欢迎“一带一路”等国际经济合作倡议,呼吁国际社会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安全保障。4个月后,也就是今年的3月17日,联合国安理会又做出一项决议,提出要支持“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倡议。这些都说明“一带一路”倡议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认同。
总书记讲三年成绩“远超预期”,的确是这样。最开始在做这一规划时,我们也曾对其发展做过一些预判、预估,认为五年后可能会取得比较多的共识,但目前三年多就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共识。现在看来,当初我们保守了。现在“一带一路”建设已经从初期的“摸着石头过河”,逐步过渡到基本框架更加清晰、工作方式更加明确、合作共识更加广泛、建设成果更加丰富以及“朋友圈”不断扩充的新阶段。在取得这么大成就的同时我们也要保持头脑的清醒,要看到下一步工作推进的难度,我曾讲过一句话,“低垂的果实已经摘得差不多了”,接下来工作的难度比之前肯定会加大。这需要我们更加努力,要有战略定力,按照顶层设计的蓝图,一张蓝图干到底,用钉钉子的精神,把各项工作做好。
赵可金:“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三年来,取得了巨大进展,成果超出预期。具体来说,主要取得了三个方面的进展:
一是完成了顶层设计。2015年底,中国对“一带一路”的顶层设计大致完成,“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进入常态化。二是逐步明确了重点方向、重点区域、重点国别和重点项目。在推进“一带一路”倡议落地的过程中,中国明确了六条经济走廊的建设方向,东南亚地区、中东欧地区成为中国重点推进的区域,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缅甸、希腊、捷克等国家也成为中国重点合作的区域。中巴经济走廊、中俄黑瞎子岛国际自由岛、雅万高铁、泛亚铁路、匈塞铁路以及若干境外产业园区等应当是重点建设项目。三是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双边和多边对话。为推进“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对接和互联互通,中国与40多个国家进行了广泛的对话讨论,签署了共建协议,与之相关的智库对话和民间交流更是如火如荼,“一带一路”倡议更是在联合国、G20、APEC、金砖国家领导人峰会等众多多边场合被反复提及,成为国际社会热烈讨论的议题,在客观上也推动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举办。
李跃平:自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倡议,2014年正式成为国家战略后,2014年的APEC峰会、2016年的G20峰会以及即将召开的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均围绕这一战略而展开,其影响力势如破竹。按最初规划,“一带一路”建设涉及65个国家和地区,但现在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参与到“一带一路”建设中来,而且中国与相关国家的投资和贸易也呈上涨趋势。
学习时报:我们一直强调,“一带一路”建设不是由一国或者几国来主导,而是所有的国家都享有同等的发展机遇,目标是实现联动发展,合作共赢。为实现这一目标,您认为应着力解决好哪些主要问题?
欧晓理:虽然中国是“一带一路”的首倡者,但建设成果惠及各国。因为共建“一带一路”是所有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平等相待、共同参与的合作,是秉持丝路精神,追求互利共赢和优势互补的合作,是各国共商共建共享,共同打造合作治理新体系的合作。
为达到这样的目标,我们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就必须坚持“三共”原则,即共商、共建、共享。
共商解决的是“怎么建”的问题。在“一带一路”建设推进过程中,中国强调要与相关国家的国家战略、发展愿景、总体规划等进行对接,寻求最大公约数,照顾相关国家的利益和关切。需特别强调的是,我们不附加任何条件,讲平等合作,讲互利共赢,“先做朋友,后谈生意”。这与有的国家附带民主、人权等他们自认为“政治正确”的做法是不一样的。我们强调和而不同、求同存异,尊重各国发展道路和国家治理模式的选择。
共建解决的是“谁来建”的问题。我们强调要在更宽领域、更广范围、更高水平进行合作,坚持共同建设,利益、责任、命运系于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而且我们还强调第三方合作的重要性,积极推动与域外国家发挥各自优势,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第三方合作。
共享解决的是“为谁建”的问题。“一带一路”建设当然有中国的利益,但中国的利益同相关国家的利益是捆在一起的。我们希望“一带一路”建设是各国互利共赢的平台,而不是地缘战略的工具。“一带一路”建设有八大合作领域,其中最重要的两项就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与投资合作,形象地说就是“两轮驱动”,以之来带动其他领域合作的开展。沿线国家欠发达的国情,决定了其改善民生、发展经济的共同诉求,因此,这两项合作恰好契合了这一诉求。
赵可金:打造“一带一路”升级版,核心就是推动“一带一路”“国内版”转化成为“国际版”,将中国一方的“倡议”转化为国际社会共同接受的“共识”。因此,创建“一带一路”合作与发展组织(OBOR)是值得考虑的选择项。
一是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常态化,并把筹建OBOR合作与发展组织列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核心议题。中方可以考虑选择一批代表性国家一起发起成立“一带一路”合作与发展组织(OBOR),并设立筹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具体负责章程起草、意见汇集和具体行政事务。筹备领导小组及其下设机构每年的工作可以以《工作报告》的形式向年度峰会汇报,并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努力推动OBOR组织尽快成立。
二是依托“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元首会议筹建理事会。将各国政府的意见和建议整合起来,在元首峰会期间发表《多边联合公报》,将合作愿景和行动路线图确定下来,形成多边协同行动,并推动元首会晤机制化,依托元首峰会筹建OBOR理事会。
三是依托各种议题联盟建立专业委员会,在论坛期间对各议题领域的合作进行广泛讨论,并联合发布专题合作清单,引导后续的合作。同时,将各议题领域的政府部门代表和非官方代表采取众筹的方式,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为筹建OBOR所辖的各分委员会做好各方面的准备。
四是设立专项研究基金和研究团队。建议中方和其他发起国共同商讨设立OBOR专项研究基金,充分利用国内外专家学者、智库、法学的智力资源,为创制多边合作平台提供智慧支持。
五是依托亚洲大学联盟建立OBOR人才培养基地。“一带一路”建设,复合型高端人才是关键。建议依托亚洲大学联盟,积极推动建立OBOR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基地,面向未来培养“一带一路”高端人才。
六是推动建立“一带一路”的行动型社会联盟。“一带一路”从愿景到行动,从“中国倡议”走向“国际共识”,需要推动建立国际性的“一带一路”工商理事会、大学联盟、智库联盟、社会组织联盟等行动型社会联盟,以国际非政府组织和社会运动的方式,推进“一带一路”一步一个脚印地扎实推进。
李跃平:我认为问题不在于国内解决什么、国际解决什么,而是用什么样的系统方案来解决国际性的问题。
一是搞好公共外交。“一带一路”倡议的不信任者和反对者,既有恐惧症和忧虑症,又有形形色色的“中国威胁论”。怎么办?一方面要让国际社会全面客观地了解“一带一路”的真实意图,我们是多予少取,先予后取,但绝不是只予不取,中国当然有自身的利益诉求,共同发展才是现实。
二是构建政府间的融资机制。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通过市场规律办事,建立兼顾参与国的利益诉求,形成共担风险、共享利益、共向目标的共赢机制。
三是推进中外企业间的广泛合作。中国企业绝不会“吃独食”,而是与各沿线国家企业尤其是当地企业,以产权合作、联合承包等多种形式实现互动发展。
学习时报:“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到当前这个阶段,共识已经达成。企业、智库、华侨等在“一带一路”建设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您认为,企业、智库、华侨等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各自的作用或者定位是什么?
欧晓理:“一带一路”建设遵循了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商业运作的模式。推进“一带一路”战略最重要的主体就是企业,企业开展好的项目,发挥好的效果,就能够产生最大的说服力。需要强调的是,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应该更加注重履行社会责任。要认识到每个在海外的中国企业,代表的都是中国的形象。
媒体和智库的最大作用在于讲对、讲准、讲好“一带一路”战略。因此,智库与媒体在研究宣传时要有敬畏之心,有责任地开展相关研究、发表相关看法。
华侨也是推进对“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力量。海外华侨华人是连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天然桥梁和纽带,需要进一步挖掘、发挥好他们的作用。
赵可金:目前,在中国政府的积极努力下,“一带一路”建设逐步形成了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体制机制,接下来需从整体和全局的角度来统筹协调,建立大统筹、大协调和大合作的建设体制和运动机制。
一是法治化方向。“一带一路”建设涉及众多国家,从根本上讲是一个国际公共产品,其能否成功,归根结底取决于社会各界对“一带一路”倡议是否具有强大的信心。要解决这一问题,法治是最可信赖的因素,也是最靠得住的因素,但最终还需要建立起一整套法律体系和制度体系才有保证。
二是机制化运作。“一带一路”建设重在协调,有大量的事务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考虑到复杂的体制机制障碍,要尽可能减少人为干预的空间,尽可能将关系沟通转化为机制建设,将相关建设工作纳入机制化运行的轨道。
三是系统化管理。“一带一路”建设是一项科学的系统工程,要从全方位、系统化管理的角度,加强顶层设计,促进管理政策、工作布局、后勤保障、考核评估等多方面的配套协作,逐步建立科学化的运作系统,从顶层设计、方式手段与综合保障等运作系统上实现突破。
与此同时,我们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必须切实管理好自己,保证以“全国一盘棋”的格局进入“一带一路”建设进程。其中,要加强政府引导,完善统筹协调的立体化统筹领导体制和机制建设,形成内外结合、部级协调、央地联动、官民并举的体制和机制,以充分发挥一个负责任、敢担当的大国角色。
李跃平:政府、企业、社会力量和智库等四种力量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主体。
政府的主要作用和任务有:一是在国家层面做好公共外交。二是构建合作机制。沿线国家的国情千差万别,需求千变万化,必须针对各国情况精准化、差异化地做好规划,建立合作机制。三是构建政策体系,形成“一带一路”倡议落地的制度保障。
企业的作用和任务。企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力量,是这一战略实施的先锋队和参与全球市场竞争的冲锋队。中国企业必须以自己的建设能力、技术能力、制造能力、价格定位、相对的标准规则、相对的资本实力等优势,为国际市场提供优质产品,为国际社会提供可靠的公共产品。
社会力量主要指能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正能量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尤其是海外华人华侨,他们不但可以弥补我们的人才短板,还可以利用他们“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广泛整合国别政治、经济资源。
智库的作用和任务主要在于:一是形成学术共识。“一带一路”建设是国家战略,学术理论的作用首先在于阐释其理论意义,进而建立完善的知识体系和价值体系。二是促成民众共识,认识到“一带一路”实质上是全球利益共享的战略。三是推动科学决策。智库不能制定政策,但能影响决策,会以其知识体系和价值体系影响决策的正确性和精准性。
学习时报:企业是我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主体,在参与国家的投资与建设中作用十分巨大。但中资企业在这一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该如何保障其主体作用的发挥?
欧晓理:企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主体,各类企业已经在“一带一路”建设上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政府要为他们参与建设创造一个好的环境。在接下来的“一带一路”建设中,我们还需着重解决企业在相关项目上的竞争问题。在这方面,国外很多国家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比如在日本,如果有日本企业已经参与了该项目,其他企业就会自动回避。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行业协会等机构应该发挥应有的作用。现在国内已经有一些企业在开展建立联盟等相关的探索,来减少中资企业之间的无序竞争。接下来,需积极培育第三方力量,保障企业有序开展相关项目的建设。
赵可金:推动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制度创新是关键。
一是包容式互联互通。作为一个包容性的开放平台,“一带一路”制度互联互通可以通过设立自由贸易区、经济开发区、跨境合作区等多种形式,建立一些实行新制度办法的“制度特区”来实现制度性互联互通。
二是嵌入式互联互通。与包容性互联互通强调“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不同,嵌入式互联互通更强调在现有的制度体系内嵌入新功能系统,所有的制度框架、具体规范和管理人员都不做任何变化,不改变现有制度的基础,而是在现有制度体系内嵌入一种新的制度功能,尝试采取“老人新角色”的办法,在一些新增的问题上设置新制度。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在铁路管理体系中,可以不动摇原有的制度体系和管理队伍,但在跨境列车这一个议题上实行特殊的新制度规定,探索一站式通关的管理体系。这种做法在没有触动原有制度的前提下,探索实施了新制度规定,也是解决互联互通的一个办法。
李跃平: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中,中国企业面临的问题与矛盾主要有两个:一是中国企业之间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恶性竞争的现象。二是中国企业在沿线国家的经济活动往往是点对点的,不是编队出海,缺少符合有关国别需求的系统布局和产业链的整体协同。
因此,为使企业更好地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我们应实现制度的转变,核心就是要形成企业自组织、自协调、自协同的组织体系,也就是各企业间应形成具有共同目标和共同价值观的战略联盟,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交易和创新的激励机制,基本原则应是市场导向、企业运作、政府推动、过程监管。
对此,我有三项建议:一是将参与战略联盟运作的情况纳入国有企业业绩考核评价体系之中。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主力军,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说,他们决定着企业联盟的成败。因此,根据各国有企业在战略联盟运行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来进行业绩考核评价,就能够形成激励和约束。二是应加强组织规划的制定。规划要从高处着眼,达到重塑国际分工的目的;从实处着手,细分合作领域和需求,分行业制定规则,与合作投资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接。三是建立项目信息供给机制。具体地说,就是建立重点区域和国别的项目信息收集、处理、集成和定期反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