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扶持海归创业 重点项目可获50万元资助
2012年02月06日 14:26 来源:辽宁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2月2日从辽宁省人社厅获悉,2012年度 “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开始接受申报,报名2月15日截止。入选的重点创业项目将获得50万元创业支持资金。
申报“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企业法人代表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市场潜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新经验者可优先考虑;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9年开始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每年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在创办初始启动阶段予以重点支持。其中对入选的重点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对于优秀创业项目给予20万元资金。按照有关要求,我省将择优向国家人社部推荐两位候选人。(赵建明)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