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创业蓝皮书建言海归企业“牵手”民营企业
中新网北京7月23日电(记者 张冬冬)23日在北京发布的《中国海归创业发展报告(2012)》蓝皮书呼吁,中国海归企业与本土民营企业在项目、技术、市场、资金、销售、管理、团队等方面展开对接合作,共同致力于中国的产业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及中国企业走出去。
由中国与全球化研究中心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创新创业中心共同完成的这本蓝皮书指出,中国海归企业和本土民营企业可以在技术和资金、国际市场和本土市场、企业走出去和国际化、企业转型和产业升级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和人才团队等方面形成优势互补。
蓝皮书表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完善了中国的产业结构,推动了高新产业的发展,促进了本土企业的“走出去”与“国际化”,但也面临着融资难、不熟悉市场等许多问题。与此同时,中国已有许多资金实力雄厚、具备一定规模的本土民营企业,有进行多元化经营和投资、产业升级、走出去发展以及国际化等需求。双方在共赢基础之上展开对接合作,对于双方的发展以及中国的经济建设都是共利之举。
蓝皮书强调指出,海归创业与民营企业的合作发展,不是简单的“技术与资金”、“国际市场与本土市场”、“人才与资本”的优势互补,双方对接合作应该存在合作的“共同基础”,并能包容差异性:一方面是要形成既共利共赢又一损皆损的共同利益基础,能共同承担风险、分享成果,形成合适的股权配置。另一方面,双方还需要在理念、价值观上达成一定程度的一致,并形成共同的长远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
“政府需要通过政策引导释放海归企业与本土民营企业的活力。”蓝皮书指出,一方面,政府对于海归企业与本土民营企业对接合作,应首先从国家产业发展战略和经济建设要求出发,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推动海归企业与本土民营企业共同推动产业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此外,对符合重点产业条件的海归企业与本土民营企业对接合作,政府要通过风险投资、税收优惠、科技园、项目和贷款担保等多种形式进行扶持;而对于一般的海归企业与本土民营企业对接合作,则政府要遵循市场规律,完善公共服务和发挥牵线搭桥的作用。
蓝皮书认为,政府可以发挥“政策杠杆”及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引导本土民营企业、民间资本向高新技术领域的创业海归投资;带动民间资金和本土民营企业,建立专门扶持高层次留学人才在高新技术领域创业的风险投资基金;建立创业海归与本土民营企业间的交流、平台及联谊平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