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称美对敌国展开网络攻击或导致网络军备竞赛(2)
以色列网战能力全球领先
有报道称,这次对伊朗发动网络攻击的国家还有以色列。以色列在互联网科技研究和应用方面居于全球领先地位,也是世界上最早注意到网络战作用和威胁的国家之一,其政府、军事、情报等部门都设有专门机构负责网络安全。以军方人士曾自豪地对记者说,以色列的网战能力位居世界超级大国之列。
以色列国防军的网络战部队一贯保持低调,鲜少主动曝光,外界对此知之甚少。2010年底,本报记者曾受邀前往位于以色列中部地区的兹里芬军事基地,采访以军“C4I”部队。
“C4I”是指挥、控制、通信、电脑和情报5项内容的英文首字母,是现代军事指挥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
成立于2003年的以军“C4I”部队是旅级单位,现编制约3000人。其前身可追溯至以色列国防军前身、犹太准军事组织“哈加纳”(犹太自卫军)1937年组建的通信部队。
“C4I”部队现在是以军自动化指挥中枢,负责全军的通讯信息技术,其主要职能之一是“保卫军队和政府部门的网络信息系统”。
技术部门负责人阿亚拉·哈基姆介绍,这支队伍的首要任务是保证以军通讯系统安全,保障陆、空、海军和情报等各部门,以及指挥部与作战部队之间的通讯畅通。
目前,“C4I”部队运作着300多个项目,研发了多套具备世界先进水平的设备系统,其中包括军用移动通讯系统“山地玫瑰”、炮弹自动发射系统“山猫”等。
日本自卫队的网络部队,正式名称为“指挥通信系统队”。该部队是根据日本2005年中期防卫大纲于2008年3月26日成立的,目前规模约160人,为陆海空自卫队的联合部队。它的上级单位是自卫队联合参谋部。
从2009年后,美英及韩国等开始大力发展应用网络部队,由此日本认为需要加强网络防御能力。为此,日本决定要在2013年末新建约100人规模的新网络部队“网络空间防卫队”。该机构建制上隶属上述“指挥通信系统队”,拟定由三个主要部门组成,它们分别是“情报收集部”,负责收集民间关于网络攻击的最新信息;“动态解析部”,以接近真实的环境模拟分析攻击演练的结果;“应对演习部”,主要负责提高应对网络攻击的能力。
由此可见,“网络运用队”不仅具有应对网络攻击的能力,而且一大新特点是具备攻击能力。日本媒体曾经披露了兴建中的这支网络部队的一些内幕,称该部队将进行反黑客攻击的模拟网络战争训练,而且训练分为攻击和防御两方进行演练。自卫队特别强调新组建的网络部队将具有实施网络攻击的能力。
1月2 1日的《产经新闻》报道称,“网络空间防卫队”不仅能把以往攻击日本的计算机病毒作为攻击手段,而且还将负责收集和分析研究最新的病毒信息等并将其开发成为网络战的手段。
网络“军备竞赛”方兴未艾
与其他战争不同,网络战隐蔽、秘密,即便动手也大可以“不认账”。同时,美国对网络武器的使用可能导致网络“军备竞赛”,因为美国比任何国家都更依赖网络,这可能反过来给美国造成麻烦。
为避免网络战因缺乏规则带来的种种混乱,美方眼下已开始编制网络战的交战守则。在今年3月一次国会听证会上,负责全球战略事务的国防部助理部长马德琳·克里登说,国防部正与美军参谋长联席会议方面确立网络战的指挥控制模式,将当前国防部涉及网络战各部门的组织结构与层级关系标准化,以发挥网军的最大战斗力。
美国试图通过立法规范网络战,受“和平宪法”制约的日本则还需要为网络进攻寻求法律依据,在法理依据上为网络战开道。由于日本现行宪法等对于自卫队的对外攻击仍有一定限制,所以,日本防卫省也在加快相关立法准备。简言之就是首先将别国的网络攻击认定为“武力攻击”(即“有事”),以此启动所谓的“自卫权”。
根据现行应对武力攻击事态的法律规定,政府内部较有可能通过的方案是,如果满足三个条件,就将网络攻击视为“武力攻击”。这三个条件是:外界攻击手段是计算机病毒和非法网络入侵;重要基础设施和生活设施遭到大规模损害;攻击威胁到国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这样的立法一旦通过,今后自卫队以遭到某一方网络攻击为由就可启动“自卫权”。
俄罗斯《活动概观》指出,俄军队在信息空间采取行动需遵循合法、优先、立体、协同、合作和创新这六大原则。为了遏制和防止信息空间的军事冲突,文件制定了10项措施。其中包括发展信息安全保障系统并使其保持常备状态;与集体安全条约组织、独联体、上海合作组织内的国家开展合作,扩大信息安全盟友的圈子;努力促成由联合国带头签署确保国际信息安全的条约等等。
一旦网络战真正爆发,俄罗斯也准备了6项措施来予以应对,首先是通过谈判、和解,以及诉诸联合国安理会或地区机构来解决冲突。文件特别指出,一旦冲突升级,“可使用一切不违反国际法准则的可选择手段进行单独或集体自卫”。此外,为了达成自卫目的,“可以在俄境外部署用于信息安全保障的力量和工具”,即变相允许了“维护网络安全的海外驻军”。(贺颖骏 张伟 王丰丰 袁震宇 耿学鹏 陈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