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法》颁布三周年 云南普洱武警上街普法
警民一家情谊深,普法宣传进民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简称《武警法》)颁布施行三周年之际,近日,普洱市、思茅区司法局相关人员和武警普洱市支队官兵走上街头,在红旗广场讲条文、播影像、挂条幅、发传单,积极向驻地群众宣讲《武警法》。
《武警法》的颁布施行,是规范和保障武警部队依法履行职责使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也是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依法履行指挥、使用、保障武警部队法定职责的现实需要。在年初省委召开议警会议后,普洱市委常委会又专题研究了加强武警支队建设事宜,充分肯定了武警普洱市支队出色完成的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参与抢险救灾、投身经济社会建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等任务,并出台了具体举措加强和支持武警支队建设。
武警普洱市支队把开展宣传《武警法》活动作为贯彻市委议警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按照“精心准备、形式灵活、搞好宣传、扩大影响”的原则,司法局和武警支队在人口密集且流动量大的红旗广场附近设立宣传点,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展出宣传橱窗和播放《武警法》宣传广播等方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积极宣传讲解《武警法》有关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过往的群众纷纷来到宣传桌前咨询,或索取宣传资料,或观看宣传橱窗,或驻足观看《人民武装警察法》相关的宣传录像片,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武警部队的了解、拥护和支持。各县区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在近3个小时的宣传活动中,司法局工作人员和武警官兵共发放宣传手册和传单5000余份,有效的增强了驻地群众对武警部队的了解、拥护和支持,为普洱支队更好地履行职责使命、服务茶城人民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