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四总部发布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
2012年09月27日 18:0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经中央军委批准,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近日发布《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共9章73条,以《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和国家、军队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对文职人员招聘、续聘、解聘办法,文职人员岗位等级设置,文职人员工资、住房、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文职人员教育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文职人员培训、着装、证件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办法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规定》的发布施行,对于加强军队文职人员队伍建设,完善我军新型用人机制,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王金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