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自创宪法修正案:保有军队 增强威慑力(图)
日本《产经新闻》4月26日发表文章称,日本宪法制定的权利终于回到日本国民自己的手中。依靠自身的力量崛起、掌握国家的命运,重新开辟属于自己的宪法,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事,这也是《产经新闻》发布“国民宪法”大纲的意义。
文章称,首先要正视现行宪法。现有的宪法是在国家和国民的主权未得到承认的情况下,由联合国军总司令部(GHQ)在占领时期制定的“占领宪法”,是在日本无能为力的情况下美国负责制定的。恢复主权至今已经快迎来61周年,日本国民依然视现有宪法为“万古不变的大典”进行膜拜,没有试图进行修改。
文章还称,自宪法制定以来没有进行修改过的宪法,日本的宪法即使在世界上也是最古老的,可以说宪法正在渐渐和现实相背离。将自身的安全与生存委托给爱好和平的诸国民的前文就是典型的象征。
《产经新闻》组织“国民的宪法”起草委员会也是出于存在“不从根本上修改宪法国家必将陷入衰弱的危机感”。此次制作的大纲将“不可以修改的部分”和“需要根据现实进行修改的部分”进行了区分。
文章认为,不可以修改的部分的中心内容就是天皇。宪法应该明记立宪君主国、国家元首、日本未来的国家性质。同时宪法也应该继承国民主权、和平主义、尊重基本人权等内容。
必须要进行修改的部分,通过现在正在发生的数起“国难”就显而易见。文章还称,国家机能的不健全接连招致了各种危机,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中国不断在钓鱼岛海域进行巡航,侵犯“日本领海”。令人感到吃惊的是,日本对此似乎完全没有威慑力。对于在“日本领海”内进行公务巡航的中国船只,在国际海洋条约上是可以予以取缔的,但是日本却并没有打算采取必要的措施。日本只能要求中国公务船只离开相关海域,因为强制措施超出了警察权的范围,行使强制措施的话就变成了军事力量的行使。
日本的宪法第9条明确记载日本禁止保有军队,在政府的宪法解释中,自卫权的行使也被明确在“为了最小必要限度的防卫”。虽然对于为了排除领海内的不法行为而行使军事力量在国际上属于常识,但是日本现有宪法却不承认这样的立场。
《产经新闻》文章认为,正因为周边国家都熟知上述内容,并抓住了日本这个“弱点”。日本的固有领土独岛(日称:竹岛)和南千岛群岛(日称:北方四岛)都分别被韩国和俄罗斯“非法占据”。
新修订的国民宪法大纲中明确“保有军队”和“保持领土完整”,增强威慑力,这对于挑衅和非法行为要能予以打击。
在军队方面,国民宪法大纲依然继承宪法第9条1项的“不发动侵略战争”的主旨,共同构建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定。然而并不是被动的,而是以真正的“和平的保护者”的角色去向世界展示“独立自强的道义国家”的面貌。
文章还称,“二战”后,日本执行了“重经济轻武装”的路线。受此路线的影响,对美国产生了过度依赖的心里。此外,重视个人主义的风潮也在蔓延。过分重视自身的权利、轻视自己对国家过地区应尽的义务的战后民主主义的残渣依然浓厚。国民宪法大纲强烈要求和战后体制进行决别。修改肩负保卫国家义务的精神性规定以及偏重权利的倾向,要让国民认识到国家是“国民的共同体”这样一层广泛的意义。
2013年夏季的参议院选举上,降低修改宪法的门槛,将参众两院的“三分之二”条款改为“二分之一以上”的宪法第96条修改势必成为争论的焦点。实施国民投票,每个人都进行自己的判断的时刻不远。《产经新闻》文章最后指出,国民宪法大纲是全体日本国民考虑怎样修改宪法的方向盘。从明天开始,大纲将单独例举课题,深入进行宪法讨论。(杨杰 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