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苏区廉政为民:毛泽东亲为村民挖井下田插秧
中央苏区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上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艰辛探索中国革命道路过程中缔造的。毛泽东是中央苏区的主要开辟者、创建者和领导者。中央苏区时期是党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实现历史性飞跃的重要奠基期,这里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发祥地。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毛泽东担任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和中央人民委员会主席。他尽管从1932年1月至1933年2月间,先是因养病、后又随军赴前方参与指挥红军作战,没有主持中央政府工作,但他的廉政为民思想却贯穿在中央苏区时期始终。这期间他的廉政为民思想同整体范畴的毛泽东思想一样,也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之中,这里对其作一勾勒。
一、毛泽东廉政为民思想根源于党的宗旨
毛泽东参加了党的一大,是中国共产党的缔造者之一。他本要参加党的二大,但因故没能去成。在党的二大通过的11个决议案中,有3个文件讲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强调“中国共产党为代表中国无产阶级及贫苦农人群众的利益而奋斗的先锋军”,“是无产阶级中最有革命精神的大群众组织起来为无产阶级之利益而奋斗的政党”。(中央档案馆编《中国共产党第二次至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4—15、27页。)对于党的这个宗旨规定,毛泽东不仅完全拥护,而且躬身践行。
1929年4月,红四军转战赣南进抵兴国时,为制订兴国《土地法》举办了一期土地革命干部训练班。毛泽东向兴国县委和各区委书记等参加的党团活动分子会议传达过中共六大精神,解释了土地革命的任务,号召每个共产党员要做“诸葛孔明”,成为无产阶级的参谋部,要像和尚叨念“阿弥陀佛”一样时刻叨念争取群众。用现在的话表述就是: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毛泽东担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两主席”之后,更是将能否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视为苏维埃政府工作好坏的衡量标准。他以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身份在“二苏大”的报告中指出:“要使广大群众认识我们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我们这样做了,“广大群众就必定拥护我们,把革命当作他们的生命,把革命当作他们无上光荣的旗帜”。(《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8、第139页。)
这些思想在毛泽东到达延安之后,得到进一步升华,体现为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讲的两段话:“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96页,1094—1095页。)这些一脉相承的思想,就是毛泽东廉政为民思想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