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拟医疗援助国外核爆受害者 待遇等同国内
2013年11月01日 15:38 来源:环球网 参与互动(0)
据日本NHK电视台11月1日报道,在日本广岛经历原子弹爆炸后返回韩国的原子弹爆炸受害者及其家属,因居住在日本国外而不能领取《原爆受害者援护法》所规定的医疗费,这些人向日本法院提起讼诉,认为日方拒绝支付医疗费的做法违反法律。10月24日,大阪地方法院就本案作出裁决,判定原告方胜诉,并命令大阪府政府支付医疗费。
由于相关的医疗费用均由日本政府承担,因而日本政府就今后的对策展开了磋商。但因为日本国外的核爆受害者不能适用《原爆受害者援护法》,所以无法基于该法发放医疗费。鉴于此,日本政府决定另行建立其他援助机制,向国外的受害者提供与国内同等水准的医疗援助。
具体措施包括:另行设立援助项目开展援助活动;增加医疗援助额度,提高目前每年约18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12万元)的援助上限,为国外的受害者提供更多的医疗补助。(关超)
【编辑:高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