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军区93%暂未移交伤病残退休军人解决安置住房
2013年12月09日 08:53 来源:解放军报 参与互动(0)
12月4日,笔者从济南军区联勤部获悉,截至目前,全区93%暂未移交伤病残退休军人的安置住房得到圆满解决。这是军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为基层办的10件实事之一。
住有所居,关系到伤病残退休军人的切身利益。近年来,军区始终把落实伤病残退休军人安置住房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出台了一系列刚性措施。
军区连续3年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把伤病残退休军人住房需求作为硬性指标优先安排,明确申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时,必须将本系统在当地安置的伤病残退休军人纳入参建范围,否则一律不予审批。制定下发《关于落实伤病残退休军人安置住房的意见》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对重点安排异地安置伤病残退休军人、为伤病残退休军人预留15%统建房源、为低职级伤病残退休军人规划小户型住房等作出硬性规定。同时要求各级深入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制订住房落实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和有关要求,跟进督促落实。
军区联勤部基建营房部部长谷兴利介绍说,2010年以来,军区已累计为1588名伤病残退休军人落实安置住房,实现了伤病残退休军人住房保障的良性循环,有力促进了伤病残退休军人移交工作。(董海军、王安徽)
【编辑:张海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