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共谍”少将狱中翻案:美台逼供威胁处死(图)
资料图:罗贤哲
因所谓“共谍案”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台湾前陆军少将罗贤哲,日前在家书中提及遭到美国联邦调查局设局陷害,要求重审。
19日,台湾《中国时报》报道称,罗贤哲今年1月8日写信给哥哥罗贤圣,爆料遭设局陷害。根据他向家属的陈述,罗案发生是因为美国监听中国驻泰国大使馆,发现罗贤哲与大陆官员有联系,而罗又是台湾“博胜案”的知情人,于是展开调查。罗贤圣说,2011年,美国在夏威夷胁迫罗贤哲,称他嫖妓遭大陆跟拍,大陆以此交付工作,“为了给间谍犯罪一个合理的剧情,美方就以嫖妓揭开序幕,美台联手审讯定案”。罗贤圣说,美国强制罗贤哲说出与大陆官员联系的内容遭拒,美方又追问,是否给大陆台湾军购案计划等资料,罗贤哲为求脱身皆答“有”。 美方就以此要求罗也给美方一份,事实是没有该项资料,罗也拿不出来。而他在美为求脱身只能说“有该份资料”,最后被美国录成光盘变成入罪的证据。
《联合报》称,罗贤哲在信中爆料,他被收押隔日,台湾军事检察官与美国联邦调查局干员联手威吓他做笔录,并播放美方设局光盘。他现场抗议为何剪接光盘,联邦调查局干员将右手举至腰间,朝他做出手枪手势,“意指不要抗议,否则杀了你”。罗贤圣称,之前“监察委员”赵昌平等人负责调查罗案,调查前夕军检官均到看守所内恐吓他不得翻供、否则立即处死,纵然申诉也无济于事,因为“监察委员”没有审判权,而“监察院”调查报告及原始调查记录都是说罗贤哲未受色诱。罗贤圣还说,罗家相信罗贤哲的清白,如果他有罪,也应在公开、公正、公平情况下审判,而不是由军法秘密审判误导。
对于罗贤哲翻供,“国防部”军事发言人罗绍和18日称,罗贤哲的说法属片面之词,他自2004年起被大陆吸收利用,从事收集、交付情报的间谍活动,对“国军”军誉与士气的冲击重大。岛内一名退休高级情治官员称,“国安”单位不可能对外说明罗贤哲破案细节。
法律界人士称,全案若真如罗贤哲所说,他或许可以针对美方搜证光盘是否曾受台湾司法或公权力授权,质疑光盘及自白的证据能力,寻求翻案机会。而已确定的刑事判决要翻案,有再审及非常上诉两种途径,前者必须具备6项条件,包括“原有罪判决所凭的证物已证明遭伪造或变造”等。过去申请再审成功的案件仅有两例。至于非常上诉,不属于一般的救济程序,条件比再审还严格,仅限于案件有审判违背法令的情形,且只有“检察总长”才能申请。《中国时报》称,若非常上诉成功,台“最高法院”会废弃原有判决,并发回重审,但因难度极高,迄今无成功的案例。▲(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