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走访慰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 探讨优抚安置
中新网1月21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在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民政部慰问团相继走访了解放军四总部、各军兵种和武警总部。1月17日,由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副部长姜力,部党组成员、优抚安置局局长邹铭率领的慰问团先后走访慰问了解放军四总部和武警总部。20日上午,由姜力、邹铭率领的慰问团先后走访慰问了海军和第二炮兵部队。李立国、姜力代表民政部以及全国民政系统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致以新春问候和祝福,军地领导就拥军、优抚安置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中央军委委员、总参谋长房峰辉,中央军委委员、总政治部主任张阳,中央军委委员、总后勤部部长赵克石,中央军委委员、总装备部部长张又侠,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司令员王建平,海军副政治委员王森泰,第二炮兵副政委于大清等领导分别会见慰问团并出席了座谈会。他们高度评价了民政部门在协调军地关系,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和解决部队实际问题中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实际工作,并对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部队建设表示感谢。
李立国在致辞中首先充分肯定了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在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贡献,特别是在抗洪抢险、维稳处突等急难险重事件中的突出表现。他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等为新时期的拥军和优抚安置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深感责任重大。我们将深刻领会要求实质,努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丰富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内涵,为提升部队战斗力、稳军心暖兵心发挥民政的支持作用。他表示,今后,民政部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部队建设,努力做好新时期的拥军优属工作,为部队实现“强军梦”发挥民政应有的作用。
姜力简要介绍了2013 年民政部门在拥军优抚安置工作中所做的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26件实事。这些实事具体包含在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伤病残退休军人移交安置、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双拥共建、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等方面的民政涉军业务中。
在政策层面,全年共出台23项政策规定。国办、军办转发《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见》后,国家层面出台15个改革配套政策文件,所有省份全部明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配套政策取得重大突破;出台了为罹患精神疾病退休军人发放护理费的政策,从2013年1月起发放,每人每月1800元,解决了残疾军人享受社会残疾人待遇、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生活解困等一系列问题;起草了《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今年上半年即将出台,对规范和提高军休服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出台了军休职工异地安置政策,彻底解决了因政策缺失导致的两地分居问题;出台了伤病残退休军人安置住房政策,明确将符合条件的伤病残退休军人住房纳入地方保障性住房供应计划,加上之前出台的伤病残退休军人和伤病残士兵退役交接安置两个规程,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常态化机制已基本建立。
过去的一年,全国有31万余名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参训率达74%,参训后的就业率达87%;接收军休干部(士官)1.1万多人,接收安置军队复员干部536人;全年军休安置管理经费达252亿元;推动接收安置第五批军休职工3.2万余人,占计划安置总量的94%,协调提高了军休职工基本退休费和医疗补助费,保障人数从8.1万多人增加到11.3万多人。伤病残退休军人3年集中移交总任务基本完成。截至目前,除了不具备移交条件的外,1.8万多名伤病残退休军人、3382名伤病残退役士兵全部得到妥善安置。全年中央财政下拨优抚经费360.7亿元,以15%的幅度提高了14类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970多万优抚对象得到实惠。全年安排专项资金47亿元,完成60.4万多座散葬烈士墓、9538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分别占普查总量的98%和82%。全国178家优抚医院免费为2万多名优抚对象进行了巡诊服务;投入4.45亿元资金加强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纪念设施、军供站的基础设施改造维修。
姜力表示,在解放军四总部、各军兵种和武警总部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去年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预期任务,但有些工作推动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新的一年,民政部将全力把此项工作做得更好,切实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