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二战英苏领导人曾号召军民效法中国抗日(5)
五、收回祖国宝岛台湾:被日本通过侵略战争强割50余年的台湾、澎湖列岛等地,重新回到祖国的怀抱
台湾自古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894年日本发动甲午战争,翌年迫使中国清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侵占了中国的台湾和澎湖列岛。但台湾人民“义不臣倭”,从未屈服于日本侵略者的统治,反抗殖民主义者的斗争持续不断。
抗日战争爆发后,台湾人民为收复台湾、回归祖国进行了可歌可泣的斗争。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台湾报纸连续报道事变真相,传递祖国大陆抗日斗争的信息。七七事变后,祖国举国抗战的行动给台湾同胞以极大鼓舞,他们采取暴动、起义等各种形式开展斗争,用实际行动支援大陆同胞抗战。还有不少台湾同胞冒着生命危险回到祖国大陆,参加抗日团体,从事各种抗日活动,甚至亲赴前线参加对日作战。台湾同胞的斗争,充分表现了他们爱国主义的民族精神和不屈不挠的斗争意志,有效地配合了祖国大陆人民的抗战。
抗日战争中,中国政府正式宣布废除“过去中日间签署的所有条约、协议、共同声明或文件”,这其中当然也包括《马关条约》,奠定了战后台湾回归中国的法律基础。
由于中国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重要地位和台湾在此大战中的战略地位,美国和英国协商主张战后将台湾归还中国。1943年11月,中、美、英三国首脑在开罗举行会议,并发表《开罗宣言》,庄严声明:把日本所侵占中国的东北地区、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日本将被逐出其以武力所攫取的所有土地。《开罗宣言》明确而具体地肯定了中国收复失地的神圣权利,这是中国、美国、英国第一次共同就台湾地位和前途签署的国际文件。1945年7月26日,在波茨坦会议上,苏联和法国也公开接受了美、英、中三国在《开罗宣言》中的立场,五国签署的《波茨坦公告》第八款进一步声明,台湾将归还中国。1945年9月,盟军司令部发布一号命令,命令日本在华军事部队放下武器,向中国政府投降,同时,也命令在台湾的日军向中国政府投降。
1945年10月25日,中国第15受降区受降官、中华民国任命的台湾行政长官公署长官陈仪在台北正式接受日本军队在台湾的投降,并且代表中国政府宣布:“从今天起,台湾及澎湖列岛正式重入中国的版图。”这一天被命名为“台湾光复日”。台湾人民欢庆光复,被日本强占50余年的台湾重新回到祖国怀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