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日本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后可向以色列售武
2014年03月14日 15:17 来源:环球网 参与互动(0)
日本共同社3月14日报道称,日本政府14日表示,根据新修改的武器出口三原则,可以向被指“有可能参与到中东冲突中”的以色列出口武器或者相关技术。在日本自民党本部召开的安全保障相关部门会议上,日本政府工作人员也表示:“以色列并不在日本禁止出口对象国之内。”
报道称,根据新修改后的武器出口三原则规定,日本禁止向“争端各方”出口武器。但日本政府官员则称,“争端各方”的是指“发生了武力攻击、为维护或者挽回国际社会的安全与和平,联合国安理会采取措施的对象国”,并举例称,“例如海湾战争时的伊拉克等国”。
日本“武器出口三原则”始于1967年,指日本不得向社会主义国家、联合国决议禁止的国家、冲突当事国出口武器。1976年该原则适用范围扩大,事实上全面禁止了日本武器出口与研发合作。
不过,“二战”结束后,日本只是无奈接受“和平宪法”,军力及对外军事行动受到严格限制。但此后,日本不断通过打“擦边球”,企图实现“军事正常化”,即在客观上成为其安全政策之目标。(实习编译:张栋博 审稿:王欢)
【编辑:高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