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歼15战力多处不如美F/A-18 无弹射器拖后腿
2014年英国范堡罗航展精彩纷呈,既有先进的F-35“闪电”II联合攻击战斗机和台风战斗机吸引了观众的眼球,也有“喷火”、Me-262和“佩刀”等在航空史上赫赫有名的飞机。在众多参展飞机中,服役三十余年的F/A-18“超级大黄蜂”似乎并不怎么引人注意,虽然F/A-18目前仍是美国海军舰载机的绝对主力,但是随着F-35战斗机项目的快速推进,F/A-18的位置将来也将逐渐被F-35C舰载型战斗机取代。
F/A-18是一种超音速多用途战斗/攻击机,其前身YF-17在美国空军的竞标中被后来的F-16击败。但风水轮流转,在后来美国海军的竞标中,YF-17因为其双发布局更适宜海上飞行,而且多用途发展潜力更大,成功中标并随后被正式命名为F/A-18。F/A-18主要用于舰队防空和反舰作战等海上作战,也可用于执行空对地攻击任务。也正是由于F/A-18的多用途性能,比F/A-18服役早一些的F-14“雄猫”战斗机于2006年退役,而F/A-18将继续服役至被F-35完全取代。
在冷战时期,苏联与美国F/A-18相匹敌的是苏-27改进而来的苏-33舰载战斗机。但随着苏联的解体,俄罗斯国力不济,苏-33的最终生产数量有限,且很少有出海机会。随着中国“辽宁”号航空母舰开始进行科研训练,歼-15舰载战斗机成功在航母上起降,国内外军事爱好者开始对比中美两国航母及其舰载机。而中国的歼-15作为苏-33的继承者,将其与F/A-18进行一番对比倒也是情理之中。
在空战方面,歼-15和F/A-18各有千秋。歼-15继承了苏-27家族优异的机动性能,而F/A-18要兼顾对空与对海作战,空中格斗方面歼-15占有明显优势;但是F/A-18电子设备先进,其改进型号EA-18G甚至在演习中有过“击落”F-22的记录,虽然中国歼-15对苏-33落后的机载电子设备进行了改进,但考虑到中美两国电子设备整体水平的差距,F/A-18在超视距作战和电子战方面占有优势。
在对空/对地攻击能力方面,F/A-18的火控系统和瞄准系统的性能非常优异,载弹量大,可携带的武器种类繁多。歼-15目前还没有批量服役,目前其可用的武器装备只能从中国空军和海军航空兵现有武器装备库中选用,所以可供歼-15携带的武器种类相对较少,而且火控系统和瞄准系统逊于F/A-18。而且F/A-18的作战能力在海湾战争等多次冲突中得到了实战的检验,而在这方面,歼-15及苏-33显然很欠缺。
另外,在航空母舰方面,中国“辽宁”号航空母舰采用滑跃起飞方式,限制了歼15的作战能力和航程,显然中国不会满足于此,但是距离采用弹射起飞方式的国产航母服役将有较长一段时间。而美国海军的“尼米兹”级航空母舰采用的弹射起飞方式,能够让F/A-18满油满弹起飞,使其能够发挥出全部作战能力,而且采用更为先进的电磁弹射方式的“福特”级航空母舰首艘舰已经下水。
另外,海外市场的表现也能说明一些问题。不仅美国海军选用了F/A-18,澳大利亚、加拿大、瑞士等国的空军也采购了为数不少的F/A-18,说明其性能也能满足空军的需要。反观苏-33,印度海军舰载机在苏-33和米格-29K中选择了后者;中国与俄罗斯购买苏-33的谈判无果而终,苏-33的生产线已经停止,未来俄罗斯也极有可能放弃苏-33而选用米格-29K。而中国自仿制了苏-27之后,又从乌克兰获得了苏-33原型机,而苏-33也在中国以歼-15这一特殊的方式延续了下去,不禁令人感慨。(知远/伦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