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日本《特定秘密保护法》恐开启军国主义
以严惩泄密作为“杀威棒”的日本《特定秘密保护法》于12月10日正式启动实施。该法主要以国防、外交、防止间谍行为及反恐4个领域的55个项目为对象,允许政府把认为必须保密的讯息指定为“特定秘密”,并可保持30年不公开。“特定秘密”的内容由日本外务省、防卫省等19个行政机关指定,任何人若泄露“特定秘密”最高可被判处10年的有期徒刑。
日本民众指责该法损害国民知情权等权益,日本记者会议抗议安倍当局此举旨在“堵住国民的双眼、耳朵和嘴巴,剥夺言论自由”。
朝日新闻认为,保密法是“违反民意的权力暴走”。特定秘密的范围界定不清,完全由政府任意指定。该法只规定了“泄密”怎么处罚,却没有写明“违法定密”怎么处罚;监督机构设在政府内部,运行独立性存在先天不足。在“什么是秘密”本身就是秘密的前提下,想确保法案不被恣意滥用并不现实。
根据这一法律,不仅外交、国防等敏感信息可界定为“特定秘密”,内阁大臣等政府部门主管官员也能决定哪些是“特定秘密”。分析人士指出,《特定秘密保护法》进一步扩大了首相府的权力运作空间。信奉战后和平的日本各界担心,安倍政权会借助这一法律更加无视民意,令日本当局在隐匿外交和军情信息方面为所欲为,进而开启日本通往“秘密国家”和“军事国家”的军国主义道路。
按照安倍的说法,出台《特定秘密保护法案》的主要目的在于推动日美情报合作,利于国家安全。但在种种事实面前,人们更倾向于相信,《特定秘密保护法》与其说是保护日本国家保密情报的法律,不如说是安倍打造集权政治的法律保障。该法与安倍去年启动的国家安全保障会议一起,共同构成了实践安倍之流政治野心的驱动双轮。
今年3月,日本当局举行国家安全保障会议,彻底废除了战后日本历届政府遵循了近半个世纪的“武器出口三原则”,从根本上改变了原则上禁止武器和相关技术出口的政策。随着内阁决议通过新的“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转为积极出口的战略,日本已开始涉足全球武器市场。
如今,有了“国家安全保障会议”和《特定秘密保护法》的相互作用,安倍精心打造的“集权体制”和“密室政治”也逐渐形成。这样“一元化”的领导模式使得首相的权利太过集中,纵容了安倍及其幕僚的狼子野心,绑架了整个日本社会,更使日本的军事势力逐步扩大,日本国民甚至或许会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卷入战争之中。
抗议《特定秘密保护法》实施的退休教师上野久子说:“看起来,安倍只要说句‘这是为了国家好’,就几乎可以为所欲为,但实际上却没有任何人知道他真正在做什么。”(文/王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