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媒评维护邱少云名誉案:1元判决远不止物质的胜诉
舆论阵地 寸土必争
日前,以违背社会公德的方式贬损邱少云烈士形象,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处“作业本”、加多宝向原告邱少华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元。一元钱,数目之微,可以不计,但意义之巨,却无与伦比。应该看到,无论此案,还是不久前了结的狼牙山五壮士案,本质都是舆论阵地的激烈博弈,分毫不能相让,寸土誓必相争。
毛泽东说:“凡是推翻一个政权,总要先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不难发现,近年来网上网下类似诋毁领袖、抹黑英雄、曲解史料、攻击体制等行为,与敌对势力当年在苏联政治剧变中上演的舆论闹剧何其相似!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个“一元钱的判决”远不止于物质的胜诉,而是舆论博弈的胜利。胜利的意义和价值在于,可以使社会大众明了政治的大是大非、认清历史的真实面目、回归英雄的精神标高,看透“推墙派”“深船派”“带路党”“凿船党”的险恶用心,从根本上防止出现苏联解体时“竟无一人是男儿”的悲剧性局面。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得人心者得天下。无论是你死我活的战争年代,还是风平浪静的和平时期,舆论领域的博弈从来就没有停止过,铸魂与蛀魂的较量也一刻没有停息过。当年,红军在湖南炎陵县城写下一幅标语:“优待白匪投诚的白匪士兵!”白军占领县城后,将标语中的两个“白”字改成“赤”字,红军二次打进县城,又改了回来。一“赤”一“白”,县城几度易手,标语几次更改。
伟大的长征不仅是国共双方军事力量的生死较量,也是舆论阵地的激烈博弈。红军内部设有专职宣传员或“山歌队”,在战场上用歌声瓦解敌军,在生产时用歌声相互鼓励,到农村用歌声感化群众。每到一处,红军都要组织群众教唱革命歌曲,进行文艺演出,张贴宣传标语。红六军团出发时携带的各类宣传品多达160万份,光挑印刷品的担子就有近百副。红军唯一的官方报纸《红星》报,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仍出版长征专号28期。
美国学者罗斯·特里尔在《毛泽东传》中写道:“毛的真正创造性在于他把三样东西结合在一起:枪、农民武装与马克思主义。” 这个“创造性”敌人也很清楚,而且更具创造性地加以运用。国民党的《中央日报》在长征期间连续三次报道了“朱德死亡”的消息,以乱我军心,打击士气。1935年4月9日称“朱德即共匪中三大领袖之一,已于三日前阵亡”;4月16日又载“我们朱先生死了,即是匪魁朱德”;4月19日再报“朱先生此次在猪头口作战阵亡”。如此对红军以假乱真、污蔑诋毁、偷梁换柱的报道,在当时国民党的各类报刊上屡见不鲜。
现在,我们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一场舆论博弈的正面进攻战,以此弘扬长征精神,汲取前行力量,提振民族信心。当年那些书写在墙壁木板上、镌刻于山崖绝壁上的红色标语,那些诞生于烽火硝烟、鼓舞无数红军将士的“长征组歌”,虽历经风雨依然催人奋进,述说着红军将士血性无敌、喋血征战的英雄壮举,也深刻地警示着当今世人: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永远不会停止,而且会更加激烈、更加残酷、更加隐蔽。
“上甘岭已危,十五军安在?”在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虽不闻金沙水拍、未见大渡桥横,却也处处惊心动魄、杀机重重。思想舆论阵地一旦突破,其他防线就很难守住;意识形态领域打了败仗,就等于精神缴械投降。面对敌人的咄咄攻势,我们唯有弘扬长征精神、当好红军传人,拿出飞夺泸定桥的胆气、转战乌蒙山的豪气、强渡嘉陵江的勇气,铆在主阵地、挺在最前沿、下好先手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才能做到“敌军围困万千重,我自岿然不动”。
(张顺亮)
专题: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