歼-7战斗机逍遥逛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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歼7Ⅱ
鉴于歼7Ⅰ型飞机并没有能够实现当初所设想的全部改进,仍然存在一些主要缺陷1975年6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在批准歼7Ⅰ设计定型时曾提出:“鉴于歼7Ⅰ型飞机仍未能解决苏联米格-21飞机本身存在的弹射救生装置不可靠、航程短的问题。要求第三、四、五机部尽快组织力量,抓紧完成改装火箭弹射救生装置、采用涡喷-7乙型发动机、720升副油箱和减速伞等四项研制任务。”为了进一步提高歼7飞机的战术技术性能,成都飞机制造厂从1975年7月开始在歼7Ⅰ型的基础上开始进一步的改型工作,解决设计定型时遗留下的主要问题。当时这种改进型被称为歼7Ⅰ改,后来歼7Ⅰ改被正式命名为歼7Ⅱ型,空军后来又改称为歼7B。图为正在进行雷达隐身性能测试歼-7II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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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1-14 09:39:17 【编辑:王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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