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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部公布近期部分文化艺术活动调整措施

2003年05月01日 12:59

  中新网5月1日电 中国文化部网站今天刊文称,鉴于近期国内部分地区发生“非典”疫情,文化部将对部分涉外文化交流活动、国内艺术表演团体演出活动的举办时间和规模,以及部分公益性文化设施、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的经营和活动方式,分别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调整:

  一、中外文化交流活动

  1、推迟原定于4月28日开始举办的2003年度“相约北京”联欢活动;暂缓发出原定于6月10日举办的“亚欧会议”文化与文明会议(文化部长级)的邀请。对于我方主动提出推迟或暂缓举行的中外文化交流活动,我部将实事求是地做好解释工作,取得对方的谅解。同时,声明我方发出的邀请仍然有效,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境外来华人士身体健康得到保障后,再择时举办有关活动。

  2、对于由外方主导且外方坚持如约来华举办的文化活动,我部表示欢迎并将积极做好有关防疫工作,确保境外来华人士在华期间的身体健康。适当压缩活动规模,不邀请中央领导同志出席活动,不举办大规模的开幕式,外国政府文化代表团由文化部领导出面接待并给予相应礼遇。

  3、对部分已签定合约或已售出部分门票的演出活动,我部将协调有关单位,从顾全大局、立足长远的角度出发,承担部分经济损失,同时做好相关的思想工作和说服工作。

  二、国内文艺表演活动

  1、我部将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尽量压缩近期大型文艺演出活动,减少公共场所大型聚会活动,暂停国家艺术院团到外地巡演和地方剧团晋京演出。

  2、加强对剧场、音乐厅、排练场等人群密集、流动性大的公共文化设施和有关附属场所的监控防范,认真落实通风换气、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综合预防措施。对部分通风条件差、设施陈旧老化、消毒措施不合格的演出排练场所将暂时予以关闭。

  三、公益性文化设施

  1、在采取严格监控和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坚持适度向公众开放图书馆、博物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文化活动中心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尽可能地满足人民群众正常的精神文化需求;

  2、适当缩短部分场馆的开放时间;

  3、对通风条件差、达不到卫生条件的场馆将局部闭馆;

  4、公益性文化设施将注重引进有益健康的户外文化娱乐活动,同时以板报、读书栏等形式宣传普及“非典”防治知识。

  四、文化市场经营场所

  1、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将大力督促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影剧院、录像放映场所、音像制品经营场所等人群密集、流动性大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加强监控防范和消毒防护等综合预防措施;

  2、对因防疫要求需暂停营业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文化行政部门将配合地方政府坚决予以执行。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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