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七月二十三日电 上海城市交通管理局今天对七·一四轨道交通一号线停运事故的有关部门和责任人作出处罚,地铁运营公司二位负责人分别被扣罚一万二千元人民币。
这起事故发生时正值客运早高峰时段,致使大批乘客滞留,上班出行受影响。鉴于此事故社会影响的严重性,市交通局和地铁运营公司决定对有关责任人作如下处理:
在全行业通报批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地铁运营公司董事长朱沪生、总经理周淮分别给予经济处罚人民币一万二千元人民币;对地铁运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车辆调度室的有关人员通报批评并作经济处罚和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理。
七月十四日晨,由于供电设备故障,上海地铁一号线莘庄至莲花路区列车停运达六十二分钟。经分析,事故原因是:对车辆蓄电池的老化情况没有及时掌握,对线路增能后供电系统运营的复杂性预计不够,处置事故经验不足,对故障判断不够果断。
为此,上海市交通局要求全市公交、出租、轨道交通等部门吸取教训,改善各项安全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安全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