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十八日电 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今天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意义重大,是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业经济,促进广大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件大事。要扎实有效地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更好地增强服务“三农”功能,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黄菊指出,农村信用社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金融纽带。农村信用社问题,不是一个单纯的金融问题,而是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大局的重要问题。要从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要性;从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农村金融服务的现实需要,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必要性;从促进农村信用社自身健康发展,更好地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角度,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紧迫性。
黄菊强调,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扶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改革总体要求,试点工作必须牢牢抓住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两个重点,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牢牢把握市场取向的改革方向,把责权利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
黄菊指出,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要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根据不同地区情况,分别进行不同产权形式的试点。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责任交由省级政府负责,同时由国家监管机构实施监管,农村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省级政府对农村信用社要坚持依法管理,并要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实施宏观的、间接的管理。国家监管机构要加强对农村信用社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业务经营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