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二三”劫杀台商案两名案犯一审被判极刑
中新社上海八月二十日电 引起各方关注的“六·二三”劫杀台商案,十九日在此间经一审宣判,两名案犯被判极刑。
今年六月二十二日深夜,案犯黄利刚、程亮经预谋窜至虹桥镇某住宅小区。次日凌晨二时许,两人潜入住宅,先持匕首对居住在底楼的被害人何某进行威胁,并用电线将其捆绑。之后,两人又窜至二楼被害人宋某夫妇及其女儿的卧室,当遭到宋某夫妇的强烈反抗后,即用匕首猛刺被害人胸面部等处,致两人当场死亡。事后,他们又残忍杀害了宋某夫妇四岁的女儿,并威胁同住人姜某交出财物。作案中,两人共劫得价值八万余元的财物,并驾驶劫得的吉普车逃离本市。后经上海警方连续四十一小时侦查破案,将其捉拿到案。
十九日,上海市一中院以抢劫罪对黄利刚、程亮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外,黄利刚还犯有盗窃罪,应予数罪并罚。
上海台胞宋钰一家被害案:两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中新网8月20日电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日做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6月23日在上海杀害台胞宋钰一家的两名凶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新华网报道,今年6月22日深夜,外地来沪人员黄利刚和程亮携带匕首、电棍等工具,按照事先预谋来到上海闵行区虹桥镇某住宅小区。次日凌晨2时许,两人潜入一处住宅,先持匕首对居住在底楼的何某进行威胁,并用电线将她捆绑。之后,两人又来到宋钰夫妇及其女儿的卧室,杀害了这一家三口。随后,两人又持匕首威胁同住在二楼的姜某,捆绑逼其交出财物。
黄利刚和程亮共劫得吉普车、笔记本电脑、人民币及外币现金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8万余元。嗣后,两人驾驶劫得的吉普车逃离上海,并将这辆车弃置在江苏盐城。在此之前,两案犯还在上海犯有抢劫、盗窃等罪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利刚、程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入户抢劫,致三人死亡,并劫得财物价值人民币8万余元,已构成抢劫罪。两人在抢劫犯罪中手段极为残忍、后果极为严重,依法应予严惩。(丁慧杨金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