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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两部委通知 新取消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2003年08月27日 17:49

  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七日电(记者赵建华)中国财政部今天发布最新消息,为确保中国国务院公布取消两批行政审批项目的贯彻落实,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取消与国务院公布取消的两批行政审批项目直接相关的十八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据了解,此次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具体包括:公安部门收取的苏蒙朝探亲邀请书工本费、特种刀具生产许可证工本费、匕首佩带证工本费、特种刀具购买证工本费;教育部门收取的自费出国留学人员高等教育培养费;建设部门收取的工程总承包资格审查发证收费;工商部门收取的经济合同鉴证费、指定印制商标单位证书费、《指定印制商标单位证书》验证费,以及国土资源部门、质检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取的部分费用。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应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逐项落实上述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同时,要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清理取消本地区出台的与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直接相关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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