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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官员警告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有待完善

2003年09月02日 06:51

  中新社北京九月一日电(记者阮煜琳)一年以来,房地产“冬天”与“过热”的声音此起彼伏,而房地产投资的快速增长、高档空置住宅的大量存在等问题更是引起了业界有关人士的担心。近日,国务院发出《通知》指出,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调控有待完善。

  近年来,中国房地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据统计,二OO二年,中国房地产开发投资达到七千七百三十六亿元人民币,占中国GDP总量的百分之八,个人购买新、旧住宅和建房支出总额突破八千亿元,带动相关消费近万亿元。

  《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指出,五年来,中国以住宅为主的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对拉动经济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应看到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还很不平衡,一些地区住房供求的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房地产价格和投资增长过快,房地产服务体系尚不健全,房地产开发和交易行为不够规范,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调控有待完善。

  《通知》对调整房地产供应结构、住房制度改革、调整土地供应、整顿市场秩序都作出明确指示。同时指出,要完善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机制,加强房地产贷款的监管。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项目,要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建设部房地产司有关负责人也明确表示,为创立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和住房消费环境,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房地产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要继续进行。

  此间房地产业专家对中国房地产业继续看好。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汪利娜认为,该《通知》与央行“一二一文件”以及此前关于经济适用房管理等精神一脉相承,政府干预市场,但不是取缔市场,都是为了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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