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大观>>国内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北京警方举行首例公开聆询 律师称凸显保障人权

2003年09月05日 09:04

  中新网9月5日电 昨天上午,在北京市公安局的一间小会议室内,就贵州人王某的劳教时限问题,警方办案人员与代理律师进行了一场辩论。

  北京青年报报道说,这是北京警方首次对劳动教养案件举行公开聆询,在聆询过程中引入代理人机制,允许律师为拟劳动教养人提供法津服务并进行辩护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例。

  上午10时,在北京市公安局公开审理室对拟劳动教养人王某盗窃、复吸毒品案举行公开聆询。王某,男,现年28岁,贵州省人,今年8月4日在公共汽车上扒窃时,被公交分局民警抓获,在讯问期间他又主动交代出自己7月下旬曾有过一次吸毒的经历,为此公安机关准备对他实施两年九个月的劳动教养。律师认为,王某对其吸毒行为是主动交代的,应视为主动坦白,因此提出减轻处罚。

  在聆询过程中,办案民警和律师就当事人主动交代吸毒事实是否属于主动坦白、是否作为减轻劳动教养年限的依据展开了辩论。据了解,公安机关从去年6月推出了劳动教养聆询制度,并在今年8月推出了公开聆询制度。拟劳动教养人王某是第一个聘请律师并向市公安机关提出聆询申请。市公安局审核后,批准其聆询申请。

  代理律师钱列阳告诉记者,公开聆询符合国际通行的法则,突显了保障人权的特点。他认可公开聆询的基本框架,作为尝试,其程序可以继续细化。主持聆询的3名聆询员尽管也是公安民警,由于代表北京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行使职责,所以没有穿警服。钱列阳律师表示,尽管聆询员在代表政府部门行使职责,但他们的身份仍然有所局限,应该像法庭请人民陪审员一样,请来专家或社会人士组成聆询员,可以体现出更为公正、公平的原则。(刘慎良张刚刘红梅)

 
编辑:张明
  打印稿件
中新网分类新闻查询>>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