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2日电 花近200万元竞选村官的主角之一———山西省河津市老窑头村村委会主任候选人王玉峰本周在中国中央电视台的《新闻夜话》中露面,使得“天价竞选村官事件”再次成为媒体焦点。人民日报·华东新闻今天刊文说,公众的关注多集中在王玉峰们是否贿选,并且派生出一个疑问:富人究竟能把村民选举带向何方?
文章说,在小老板数以百万计的富裕的浙江乡村,财富力量对村民选举的渗透已有相当时日。今年8月19日网上一篇题为《“先富群体”竞选“村官”现象的调查与思考》一文透露,2002年,浙江省有近4万个村完成了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越来越多富裕起来的村民积极参加村官竞选,且当选比例较高。据初步统计,该省新当选13万多名村委会成员中,“先富群体”约占30%。在富裕的义乌、永康、东阳、瑞安等地,当选比例更是高达60%。
该调查报告作者周炳泉将“先富群体”的竞选手段总结为以下这几条:一是捐资村办公益事业;二是公开竞选承诺,不要报酬、发展集体经济;三是采用经济公关手段,送钱、送物,或请客吃饭拉票;四是成立竞选班子,有组织地开展竞选活动。
人们担心在财富力量向村民选举渗透的过程中,基层民主选举是否会走偏?王玉峰们会不会为了赚回在竞选中的投资,而在日后通过权钱结合的方式以变本加厉地为自己谋私利。
文章认为,这样的担心很大程度上是基于眼下社会监督力量的缺位,以及村民自治民主制度的有待完善。
文章也指出,鼓励先富者积极参与村官竞选,成为领着村民致富的带头人,并不意味着只有富人才可能推动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当王玉峰在央视节目中,面向公众叙说他以百万巨资竞选村官的秘密时,江苏射阳县出台了一个相当具有社会轰动效应的红头文件,该文件规定为选拔村干部制定了一项新标准———年收入达10万元才能当村官。射阳的做法非但不可能推动当地基层民主选举,相反会遏制当地村民对民主选举的积极性。因为,他们把选举和被选举权看成了起奖惩作用的物质筹码,而非不可侵犯的人身权利。而且,这明显违法的规定,居然出自政府制定的政策,这倒是比王玉峰们的当选更令人忧虑。(记者郝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