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三十日电(记者 尹丹丹)记者今天从中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政策法规局获悉,为了加强对八万多名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的管理,有关规章的起草工作已经启动并将于年内提出征求意见稿。
此份规章名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其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将包括:总则、企业总法律顾问(地位、任职条件、职责、任免等)、法律事务机构(设立、层次、职责)、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职称、责、权、利)、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监督检查和奖惩以及附则。其适用范围除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外,还将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务院授权,适用于地方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据了解,当前中国的企业法律顾问队伍有十万多人,其中百分之八十以上在国有企业。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被认为是推进中国企业法制建设、实现依法治企的重要基础,也是企业适应市场需要、积极参与国内外竞争的重要条件。此次制定《管理办法》,就是政府明确法律顾问地位,规定其职责和规范其行为,加强管理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