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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遇难者家属委托中日律师向日本法院起诉

2003年10月03日 16:57

  中新社北京十月三日电(记者刘舒凌)“八·四”侵华日军遗弃毒剂伤人事件遇难者李贵珍的妻子刘爱平今日正式委托中日两国律师向日本法院提起诉讼。

  今年八月四日,河南上蔡人李贵珍在齐齐哈尔发生的日军遗弃毒剂伤人事件中因重度芥子气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

  今天早上,刘爱平与李贵珍的堂兄李长见自河南赶到北京,在新侨饭店,他们与日本律师泉泽章会面并签署了委托书,正式委托中日两国律师向日本法院提起诉讼。

  李长见接受采访时说,由于双亲生病,两个孩子年纪尚小需要刘爱平照顾,李贵珍的家庭在他去世后遇到了很大的困难。他希望,日本方面能够给一个说法,并对李贵珍的家人进行赔偿。

  九月二十九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判决日本政府应为中国十三名日军遗留化学武器受害者提供经济赔偿。签署委托书后,代表日本律师团的泉泽章律师在记者会上表示,此次“八·四”遇难者家属提起诉讼,就是希望以九月二十九日的判决为契机,日本政府能拿出诚意对侵华日军遗留化武伤人事件给予全面、彻底的解决。他说,这一问题不尽快解决,将会有更多的中国民众在类似事件中受到伤害。

  中方律师、来自哈尔滨的苏向祥说,今天日本律师团和侵华日军化学武器受害者李臣、刘敏也在日本召开新闻发布会,并游说日本国会议员,希望阻止日本政府就二十九日的判决提起上诉,使本次判决得以履行,并推动历次侵华日军遗留化武伤人事件得到全面、一揽子的解决。

  苏向祥表示,“八·四”事件其他受害者也正在与他联系,将向日本法院提起上诉;他与日本律师正筹划近期前往齐齐哈尔,征求受害者意见,在受到委托后再向日本法院提起诉讼。他说,日本政府以慰问金形式解决问题的提议是不能接受的,中国受害者等待日本政府做出诚实的应对。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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