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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西安7月5日电(记者 冽玮 通讯员杨合合)假冒记者采访,四处流窜作案,以正面宣传引诱和负面报道威胁等手段诈取钱财的犯罪嫌疑人齐泉华、王亚男(女),7月5日被陕西省略阳县人民检察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齐泉华,32岁,安徽省利辛县农民,案发前系《现代教育报》安全教育周刊广告业务员,犯罪嫌疑人王亚男(女),42岁,陕西省西安市新闻出版局印刷管理处工作人员。今年4月以来,二人相互勾结,由犯罪嫌疑人王亚男收集并提供有关学校在收费、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有关企业在环境污染方面存在问题的新闻线索,再伙同齐泉华以《现代教育报》记者的身份到现场拍照。然后拿着拍摄的资料和采写的初稿到相关单位采访,用负面报道威胁和正面宣传引诱的手段四处流窜作案,实施敲诈勒索。
6月2日上午,二人窜至位于陕西省南部的略阳县一所中学以该校发生校园安全事故为由,勒索学校现金13000余元。下午17时许, 二人又窜至略阳县一大型企业,以工厂生产时烟囱排放的废气污染环境,欲在媒体曝光为由,勒索企业现金3万元。后二人在逃离现场时被民警抓获。
据了解,该案移送至略阳县检察院后,鉴于案件涉及面广、影响恶劣,院领导专门指派了两名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承办此案,加班加点,快审快捕,仅用三天时间就将此案审结。经调查,二人均无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和有效采访证件,此前曾先后在陕西省渭南、汉中等地作案多次。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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